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切实做好2020年信息采集工作,按照《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信息采集使用管理的意见(暂行)》(青政办〔2019〕109号)要求,请你们结合信息分类,认真梳理需向基层单位和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采集的信息内容,逐项分类填写《年度信息集中采集审批表》(附件1)和《信息采集备案表》(附件2),于12月30日(星期一)16时前报送至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梳理汇总后印发采集文件,开展信息采集。
附件:1.年度信息集中采集审批表
2.信息采集备案表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2月24日
(联系电话:0971-8252092兼传真,邮箱:szfzwgk@qinghai.gov.cn)
主办: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青海省人民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 青海省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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