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省长郝鹏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集中研究提高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一批民生事项,研究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会议指出,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今年,我省将继续集中75%左右的财力,优先安排基本民生项目,提高20项基本民生保障标准。会议决定,从2015年1月1日起,全省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统一提高40元,达到550元,并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城乡低保标准、高龄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提高20元。扩大重度残疾人补贴范围,将新增的具有本省户籍、本人无固定经济收入的2.7万名重度残疾人全部纳入生活补贴范围,统一城乡补贴标准,将农牧区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月人均标准由50元调整至100元。从今年春季学期起,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在原年生均小学600元、初中800元的基础上统一提高300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年补助标准由600元提高到800元。会议强调,要全力落实好“十件民生实事”,稳步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坚持不懈打造民生“升级版”。
会议强调,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要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正税清费工作,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会议决定,从今年3月1日起,取消义务教育住宿费、中小学取暖费、研究生报名考试费、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等2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停止征收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费。
会议研究了青海省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实施意见,强调要进一步优化融资服务,落实国家结构性调控政策,创新金融服务产品和模式,实行差异化监管和服务,争取差别化信贷政策支持,加快发展普惠金融机构,大力推进企业直接融资,有效发挥保险和担保作用。要进一步严控融资成本,合理控制银行利率水平,规范整顿各类融资渠道,严格清理金融机构服务收费。要进一步强化政策支持,继续抓好融资协调服务,加大财金联动力度,完善金融机构评价机制,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和风险化解机制建设,为全面提升企业融资能力和金融机构服务能力,推动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和发展壮大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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