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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海省科技项目受理中心行政不作为的问题 |
提交日期: |
2017-03-25 |
内容: |
投诉,青海省科技项目受理中心,行政不作为。申报科技厅项目,应该是针对项目书,参考评审专家的意见,进而对课题做出评判。但是目前,只是因为申报系统,一个没有提前说明的格式就不通过项目。这是非常不合理,也从未见过的简单粗暴方式。能够申报课题,我们都做过课题查新,600元,这也是对科研经费的极大浪费。但从审核意见(提交附件)看,第一次未提出异议,而第二次提出。且所有意见,在公布的项目指南没有详细说明。 |
回复日期: |
2017-03-30 |
回复单位: |
青海省科学技术厅 |
回复内容: |
杜岩功您好:收到您的信访事项后,我单位及时进行调查了解,并对项目的审核日志进行了再次核实。具体情况如下:一、项目审核情况说明根据系统记录,项目《不同种类硝化抵制剂对高寒草甸N2O排放的影响》于2016年12月27日9:54提交至项目受理中心。2016年12月27日10:30项目受理中心工作人员史丹丹在首次审核之后提出了4点审核意见,并按照审核流程予以退回。2016年12月29日18:27,项目受理中心李志成在核对完第二次提交的申报材料之后,提出了6条审核意见,并根据意见内容和审核规定做出了不予通过结论。二、项目审核不通过的原因投诉人员项目形式审查不通过,意见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按照《2017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中(五)的要求,须上传前期工作证明材料。 (二)申报“十二、项目(课题)经费概预算”部分未按照申报书写要求填写。 (三)系统内基本信息表中“研究领域、具体方向”内容未按照计划指南中给定的方向填写。根据此次投诉情况,我们将进一步改善形式审查相关工作。将常见的申报错误事项和审核标准进行集中汇总,在申报系统中进行公告,以便于后续科研人员在申报中避免不必要的错误,提高审查通过率。 青海省科学技术厅 2017年3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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