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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贵德县河西镇修建饮用自来水的问题

写信内容

标题

关于贵德县河西镇修建饮用自来水的问题

提交日期

2017-10-18

内容

2014年村书记和队长组织村民每户出钱1000元修建饮自来水,限期10天交1000元费,否则延迟一天交100元滞纳金,等最后自来水修建完毕,工程到底用了多少钱,也没有公布总账,还剩余多少不得而知。现在又多次开会组织每社修建集体库房(说办理百事的餐具),说以后国家征地后可以多补钱,正在收钱,准备施工、每户出1000元,现在队长已经多次开会组织,好多社员不愿意,但又不得不出,出钱出工(义务工),国家给老百姓减负,可是老百姓总有开不完的会,做不完的义务工。开会如果不去罚款100元一次,义务工不去一次扣款200元,现在的社会到底是怎么了?老百姓自己掏钱拉自来水、自己掏钱修建集体库房,所有的事情队长说了算,而且态度非常差,尤其对村里独居老人,选这样的队长,难道村里没有适合的人了吗?现在村里事情太多,集资修自来水、集资修库房,难道这些事情政府不知道?还是默许?现在老百姓生活不易,挣钱更加不易、尤其是独居老人、这样的事情一件接一件,老人自己生活都很困难,还要必须做这些事情,请问国家真的是给老百姓减负吗?请问村里的集资建房是否合法?书记队长的行为难道你们不知?没有人过问吗? 河西镇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23日

回复内容

回复日期

2017-10-23

回复单位

河西镇人民政府

回复内容

杨桂森先生:您在网上投诉反映的信号编号为171010990001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1、关于强制交钱修建自来水工程的问题。经调查,2015年,该村组织实施了自来水进村入户工程,共收取了自筹资金95863元。工程结束后,把剩余的钱退回了村户,并对账目进行了公开。 2、关于出资修建集体库房的问题。经查,今年村民建议在村里一块闲置土地上修建三间房屋,作为开会、老年人文体活动、放置集体财务等的用房。此建议得到了全村人的支持,村里72户每户自愿自筹500元,并义务轮番出工修建。 3、关于不参加会议、不出义务工会被罚款的问题。经查,红岩村村规民约明确规定了无故不参加会议和不出义工的应对措施,但是并没有因为不参会罚过任何人的款。义务工年底独立核算,并在集体大会上收取未出义务工村民相应的钱付给多出义务工的村民,村社没有截留的情况。 河西镇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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