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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000185/2014-00749

发布机构

省政府办公厅

标题

我省安全生产方面存在问题及应对措施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其他

成文日期

2014-01-21

是否有效

主题词

我省安全生产方面存在问题及应对措施

目前,我省正处于工业化发展的中期阶段,经济社会较快发展、产业结构加速调整、发展方式不断转变,同时又处于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矛盾凸显、隐患增多、事故易发时期,许多制约安全生产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还未得到根本解决,全省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压力仍然很大。

一、存在问题

一是安全发展意识不强。部门地区、部门和企业领导安全发展意识还不强,重经济效益、轻安全监管的现象仍然存在。二是安全生产基础不牢固。我省企业分布地域广,生产环境条件差,集约化、自动化、机械化生产水平普遍较低,安全生产基础不牢,安全隐患大量存在。三是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道路运输和工矿商贸中的建筑行业仍然事故多发,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约占各类事故死亡人数的85%,建筑业事故死亡人数约占工矿商贸事故死亡人数的50%。四是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问题突出。“打非治违”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工作持续性不强,打击力度还不够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普遍存在。五是监管力量薄弱。部分地区和工业园区安全监管机制体制不顺、执法主体不明确、机构设置不健全、人员编制紧缺和经费保障不到位等问题仍然存在,安全监管力量严重不足。

二、应对措施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两次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责任,解决安全发展意识不强的问题。严格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考核,加大考核权重,协调督促各地党委、政府增强“红线”意识,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和投入力度。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充分发挥省安委会办公室的综合监管作用,加强督查检查,督促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增强担当意识,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继续坚持和完善安全生产指标控制以及通报、发布、考核制度,健全重点行业领域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协商和决策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协作,更好地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专业监管、行业管理和指导等职责。

二是实施科技兴安战略,解决安全生产基础不牢固的问题。全面实施“十二五”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强化重点项目建设;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筑牢企业安全生产基础。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等措施,继续做好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新型适用产品的推广应用工作,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水平,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保障。积极开展安全方面的宣传活动,大力营造“安全发展”舆论环境。严格安全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不断提高安全生产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安全生产素质和执法、操作技能。

三是强化综合治理,解决重点行业领域形势严峻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问题。加强督查检查,健全重点行业领域联席会议制度,认真落实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加大警示问责和督导整改力度,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增强监管能力,全面履行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和行业管理职责,强化对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认真总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经验,完善安全生产检查和专家查隐患、企业自查互查、政府部门督查等多种制度,规范细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内容,做到表格化、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逐步建立安全生产检查的长效机制。持续深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行动,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工作的机制,不断规范安全生产秩序。

四是加强监管队伍建设,解决监管力量薄弱的问题。积极协调省编办和各市州政府,努力在各市州和重点县单设由政府直属的安全监管局,在其他县建立健全安全监管机构;在省级和工业发展快、监管任务繁重的市州设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大队;在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确定专兼职安全生产监管人员,配齐配强安全监管机构专业执法人员,保障必要的编制、经费和办公场所及监管装备,解决安全监管力量层层衰减的问题。完善工业园区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明确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安全监管力量,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同时,依托国家区域性应急救援基地,在工业密集、人口集中的地区分级设立省、市州、县区域性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建设,强化应急物资和紧急运输能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置效率,提升事故处置能力。

(省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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