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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000185/2014-00757 |
发布机构: |
省政府办公厅 |
标题: |
一季度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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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其他 |
成文日期: |
2014-04-10 |
是否有效: |
是 |
主题词: |
一、全省安全生产总体形势
1-3月,全省共发生生产经营性事故50起,死亡36人,同比分别下降19.35%和5.26%,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稳定。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全面部署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后,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骆玉林立即组织召开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就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马凯副总理、王勇国务委员重要讲话精神进行全面部署,强调要坚决按照会议精神,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严格落实各级各类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1月25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通报2013年全省安全生产和道路交通、消防安全情况,签定目标责任书,表彰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地区、单位、企业和个人,总结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安排部署2014年主要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相继召开安委会会议、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专题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对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作了进一步安排部署。
(二)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岁末年初全省安全生产工作,1月3日,省长郝鹏在省安办《关于报送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同意下一步打算,继续加大整治力度,解决薄弱环节,确保安全生产持续向好。并由省政府督查室进行督办。按照省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要求和郝鹏省长的批示精神,省安委会统一安排部署,全面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开展综合督查。省安全监管局组成四个综合督查组,对8个市州28个县(市、区、行委)的非煤矿山、电力、冶金、化工、石油天然气、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涉氨制冷、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的100余家企业、场所进行了综合督查,县级督查覆盖率达61%。
二是开展专项检查。采取专家参与、表格化检查等方式,对各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煤矿方面:组成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组,深入海西、海北等重点产煤地区的4处煤矿进行现场调研和专项检查,组织地方政府负责同志、煤矿主要负责人和安全、技术负责人,召开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持证情况开展了专项监察。非煤矿山及工贸方面:组织专家对西宁、海东、海南、海西等地区非煤矿山及工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对重点工贸企业开展了有限空间作业和铝镁制品机加工专项治理。共检查企业37家,查处隐患63条,下达执法文书9份。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方面:重点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和烟花爆竹开展“回头看”,共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38起,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单位38家,收缴非法储存、销售的假冒伪劣烟花爆竹共计14780箱,案值约220万元,捣毁非法存储窝点 11个。职业安全健康方面:制定印发《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开展劳动防护用品专项整治的通知》和《关于加强水泥制造和石材加工企业粉尘危害治理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百日申报”活动。道路交通方面:深入扎实开展了“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货车违法行为、收费公路交通秩序和货车“十大野蛮驾驶行为”等专项整治行动。建筑施工方面:重点对在建房屋和市政工程、市政公用设施、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园、危旧房屋和农牧区住房建设项目、交通、电力、水利建设项目等方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共检查建设项目508个,发现安全隐患684项,下达执法文书79份,处罚5万元,依法停工整改工地121个。公安消防方面:结合“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消防产品专项整治等9类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开展了“回头看”活动。特种设备方面:对西宁、海东、海西和格尔木等重点地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工作开展了督查。共检查锅炉、电梯、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326台,特种设备使用和CNG、氧气、液氯等各类气瓶充装单位107家,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19份,查封超期未检电梯18台,查封无证充装、充装过期气瓶的气瓶充装单位4家。民用爆炸物品方面:省安委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加强民爆物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省经委就加强民爆物品安全生产工作下发通知、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三是及时部署“回头看”。省安委会针对冬季燃气事故多发等实际,及时召开城镇燃气安全专题会议,通报全省天然气泄漏等生产安全事故情况。2月25日,省安委会办公室组织西宁、海东等地区和省住建、质监、消防、安监等部门召开涉油涉气专题工作会议,总结前一阶段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主要做法、成效和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下一阶段专项督查和“回头看”工作。
四是加强节后和年初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监管工作。省安全监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医药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市(州)、重点县安全监管部门和重点企业负责人参加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工作视频会议,并要求化工企业严格落实复工复产的检维修作业等重点环节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危险作业制度,对关键环节、重点部位、重要岗位开展全面检查。2月21日,青海煤矿安全监察局在海西州大柴旦行委召开煤矿安全生产紧急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对严把煤矿复产复工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2月25日,省安全监管局组织各市(州)、重点县安全监管部门及重点企业负责人45名,在认真收看全国非煤矿山工作视频会同时,就认真做好非煤矿山复工复产工作等六个方面作了安排布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建设工程春季复工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春季复工专项检查。省安委会办公室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深入西宁、海东、海西等地区重点建筑施工工地,通过召开会议、现场检查、与施工一线员工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复工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重点督查。
五是加强重要时段安全生产工作。省安委会制定印发《关于切实做好“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14年重大节庆赛事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结合岁末年初生产经营活动和气候特点,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重点加大了对春运、烟花爆竹销售、人员密集场所、城镇供水供气供电等领域的检查力度,加强应急值班值守,严格现场安全管理,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3月27日至4月1日,国务院安委会第11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我省海北州、西宁市、海西州、海东市的8个县(区、市)、乡镇(街道)政府和22个生产经营单位及现场作业点的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进行了督查。督查组对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五个方面的工作建议。一要全面整治油气管线的安全隐患,切实加强风险管控。二要加强基层安全监管力量和监管队伍建设。三要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四要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工作。五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省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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