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000185/2014-00759 |
发布机构: |
省政府办公厅 |
标题: |
郝鹏省长强调安全生产工作 要警钟长鸣,须臾不可放松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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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其他 |
成文日期: |
2014-05-19 |
是否有效: |
是 |
主题词: |
5月5日至6日,郝鹏省长带领省安全监管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深入木里煤田江仓、聚乎更矿区等地调研。调研中,郝鹏省长强调,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和声誉,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须臾不可放松。
一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自觉地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全局出发,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完善制度,强化责任,加强监管,全面提升安全监管水平。
二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举措。要抓好安全生产经常性工作和基础工作,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逐步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工作的机制;严格安全许可,加强安全生产准入管理;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筑牢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积极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和宣传教育活动,大力营造“安全发展”舆论环境;严格安全培训、考核,不断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法制意识、安全素质和操作技能,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三要全力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深入贯彻落实《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青海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实施办法的通知》,认真履行煤矿建设程序,严格煤矿安全准入,依法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突出抓好煤矿建设项目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做到安全监管工作提前介入,关口前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加快项目进度。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管理,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煤矿安全长效机制,全面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遏制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省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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