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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000185/2016-00951

发布机构

省政府办公厅

标题

低保兜底脱贫专项行动计划出台 逐年提高农村低保标准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成文日期

2016-05-19

是否有效

主题词

低保兜底脱贫专项行动计划出台 逐年提高农村低保标准

  日前西宁市专门根据《西宁市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制定出台了《西宁市出台低保兜底脱贫专项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决定面向3个贫困县、33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的7.6万贫困人口,实施“两线合一”低保兜底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充分发挥低保制度的“兜底”作用,确保贫困人口按期实现整体脱贫。

  《计划》提出,西宁市将逐年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实现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的“两线合一”,三年内按照不低于10%的幅度调整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到2019年,农村低保标准达到4000元以上。

  实际上,2015年底,西宁已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2970元/年,实现低保标准和扶贫线“两线合一”。按照《计划》,今年起,根据西宁市委、市政府《西宁市脱贫攻坚行动方案》确定的脱贫标准,2016年、2017年和2018年底,西宁市农村牧区低保标准将分别达到3316元每年、3532元每年、3762元每年,到2019年,农村低保标准达到4000元以上。

  为此,西宁市将充分利用信息化核对平台,准确运用核对结果,加强低保动态管理,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应保尽保;对通过实施产业扶持、就业帮扶等政策措施后,已摆脱贫困的低保家庭,及时调整退出低保,实行脱贫逐户销号,做到脱贫到人,应退尽退。对新纳入的低保对象开展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收入核查,精准补助水平。今后每年对所有农村低保对象开展一次核查,精准识别,并在村(社区)、乡(镇)和县级民政部门及网络长期公示。

主办: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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