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000185/2016-00971 |
发布机构: |
省政府办公厅 |
标题: |
我省为72万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两节”一次性生活补贴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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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成文日期: |
2016-12-27 |
是否有效: |
是 |
主题词: |
为促进全省城乡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扎实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困难群众祥和度过“两节”,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同意,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决定在2017年元旦和春节期间,为全省72万名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资金23545万元。具体发放范围和标准为:农村低保、五保对象每人300元(含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城市低保对象每人400元,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和建国前老党员每人460元。
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要求各地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发放程序,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补贴资金在2017年元旦前全部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同时,省民政厅要求各地密切关注其他低收入群体的生活状况,对生活确有困难的,通过临时救助等方式予以帮助,切实有效保障城乡困难群众顺心过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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