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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000185/2017-00478

发布机构

省政府办公厅

标题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在全省开展“会战黄金季,迎接党代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青政办〔2017〕72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成文日期

2017-04-28

是否有效

主题词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在全省开展“会战黄金季,迎接党代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政办〔2017〕72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关于在全省开展“会战黄金季,迎接党代会”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4月22日

关于在全省开展“会战黄金季,迎接党代会”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今年一季度,全省上下以“百日攻坚”行动为抓手,打好了开年“第一仗”,实现了首季“开门红”。二季度是我省生产发展投资消费的黄金季,也是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的关键期,为保持“百日攻坚”行动精神状态,巩固一季度发展势头,着力推动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以优异成绩迎接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省政府决定二季度在全省开展“会战黄金季,迎接党代会”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两会”精神和省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会、省“两会”精神以及将要召开的省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聚焦“四个转变”新思路,对照李克强总理《政府工作》报告和省人代会《政府工作报告》,结合“十三五”规划和年度目标任务,进一步奋发有为、进一步奋进克难、进一步奋力追赶,努力实现上半年“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要求,以优异成绩迎接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会战黄金季,迎接党代会”专项行动是“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延伸和拓展,既要长计划,也要短安排,做到以周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压茬推进。在具体工作中,要注意把握和处理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关系。一要处理好把握方向与掌握方法的关系,紧盯全年目标,紧盯重点任务,以重点带一般,精准施策,精准发力,以可能达到的最高标准推动工作落实。认真执行“710”工作制度,即一般事项在“7”天内有结果,复杂事项在“1”个月内有说法,所有事项年底清零销号。二要处理好继承与创新的关系,既要注重拓展“百日攻坚”行动的经验做法,又要着眼阶段重点工作任务,不断创新思路举措,提高工作质量效率。三要处理好重点突破与统筹兼顾的关系,坚持问题导向,狠抓薄弱环节,突出补齐短板,打造工作亮点。四要处理好各负其责与合力推进的关系,牢固树立全省上下“一盘棋”思想,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既抓好各自“责任田”,又上下联动、左右互

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

二、目标任务

二季度,在“百日攻坚”行动“六抓六促”的基础上,对照省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会上确定的“六个着力”和“持续抓好的七项重点工作”,突出抓好“六大专项行动”,助力“会战黄金季”,确保年度各项目标“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一)抓好全面深化改革专项行动。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对照我省年初确定的台账和清单,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

.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1)扎实推进压减132万吨煤炭产能任务,推动规划及在建火电项目向热电联产方向转型,积极稳妥地做好去产能中职工安置、债务处置、资产处理等工作,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2)贯彻落实好《关于加快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坚持“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可调控”原则,把去库存同促进人口城镇化有机结合起来,扩大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和保障房以购代建规模,安置比例50%以上,保持房地产业健康平稳发展。

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西宁市、海东市政府等

(3)制定降低企业杠杆率实施意见,加强国有企业债务杠杆约束,建立健全债务风险预警制度,继续推进盐湖股份、西部矿业等重点企业市场化债转股,逐步将企业负债降到合理水平。

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省金融办、省工商局、人行西宁中心支行、青海银监局、青海证监局、青海保监局等

(4)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和垄断性中介服务,优化电力直购、减半征收所得税范围。出台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意见,扩大小微企业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力争上半年降成本超过25亿元。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工商局、人行西宁中心支行等2.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5)着力推动各领域关联和相近类别审批事项“全链条”取消下放,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打造全省统一政务服务平台。

牵头单位:省编办、省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

责任单位:省政府各委、办、厅、局,各市州政府等

(6)落实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实施意见,启动建设一批数字化车间、智能制造典型示范中心。建设西宁、海东大数据中心,力促各级各类服务平台入驻,加快搭建政务云、生态云、民生云、产业云,在智慧交通、智慧旅游等领域取得实质性成果,发挥好阿里巴巴、浪潮等龙头企业带动作用。

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旅游发展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通信管理局、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省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等,各市州政府

(7)扩大“证照分离”试点,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深入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确定基层证明清理工作原则,依据原则,各种证明和手续能取消的取消、能合并的合并,最大程度利企便民。

牵头单位:省工商局、省编办

责任单位:省政府各委、办、厅、局,各市州政府

(8)全面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责任单位: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强化财政和投融资体制改革。

(9)健全财力稳定增长机制,创新财政投入方式,明确事权支出责任,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倒逼沉淀资金盘活,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

责任单位:省政府各委、办、厅、局,各市州政府

(10)全面落实我省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创新投资管理方式和投融资机制,加强融资平台规范管理,促进政府投资与社会资本的有效对接,稳步推进PPP等投融资模式,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鼓励企业在资本市场上市挂牌和再融资,支持发行债券融资,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加快农村信用社和青海银行改革步伐。加大金融招商力度,推进华夏银行西宁分行等金融机构筹建。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金融办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人行西宁中心支行、青海银监局、青海证监局、青海保监局等,各市州政府

(11)强化与中央金融单位的沟通衔接,积极争取差别化信贷政策支持,扩大信贷规模。落实金融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20条措施,打造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和风险综合防控两个平台,深入推进政银企对接活动,加大对工业转型、脱贫攻坚、“三农”和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

牵头单位:省金融办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农牧厅、省扶贫局、人行西宁中心支行、青海银监局、青海证监局、青海保监局等

(12)深入研究国家产业政策和投向,积极跟进农村环境整治、电信普遍服务、土地整治等尚未分配的中央专项资金,找准工作发力点,做实项目储备。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牧厅、省国土资源厅等

(13)继续推进财政投入方式转变,提高政府引导基金运行管理水平,推动已设立的政府基金充分发挥作用。加强项目对接,全力推动基金项目落地实施,促进政府投资和社会投资良性互动。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牧厅、省旅游发展委、省金融办等

.持续加强国资国企改革。

(14)全面落实国资国企改革“1+N”政策,完善监管责任清单和履职清单,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

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资委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局等

(15)尽快研究下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方案,继续实施省属出资企业扭亏脱困和提质增效工程,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支持盐湖股份等出资企业实施的国家产业基金项目,做好木里矿区企业整合工作。

牵头单位:省国资委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16)落实好促进民间投资“1+3+5”政策措施,坚持权利、机会、规则平等,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支持非公经济发展,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省政府各委、办、厅、局,各市州政府

(二)抓好项目建设专项行动。按照“开工项目抓进度、在建项目抓竣工、竣工项目抓投产”的思路,在扩大有效投资、精准投资上持续加力,力争5月前所有重点项目全部开复工。

(17)加快实施格库铁路、新青川大通道、引大济湟西干渠、金属镁一体化等178项重点项目,上半年建成投运花久高速、民小公路、平互大公路等项目。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等,各市州政府

(18)以“五大生态板块”为重点,抓好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和建立祁连山国家公园前期工作,启动环湖地区生态保护治理二期工程,有序推进三江源等生态治理工程。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牧厅、省林业厅等,相关市州政府

(19)落实全省绿化动员会各项部署,实施天然林保护、防护林体系建设、南北山绿化、退牧还草、退耕还林、环境综合整治等工程,开展湟水河沿岸生态综合治理前期工作,提高绿化质量和生态效益,抓好11个自然保护区专项督察问题清单的整改落实。

牵头单位:省林业厅、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

责任单位:省政府各委、办、厅、局,各市州政府等

(20)全力做好可可西里申遗各项准备工作。

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责任单位:玉树州、海西州政府等

(21)持续推进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智慧城市试点建设。

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责任单位:西宁市、海东市、海西州、海南州政府等

(22)按照“投资于人”的要求,着力引进、培养和留住规划、建设、管理、资本运作等方面专业人才。

牵头单位:省人才办

责任单位:省政府各委、办、厅、局,各市州政府

(23)用好用活土地政策,提高土地投资强度,确保重点项目用地需求。

牵头单位:省国土资源厅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各市州政府

(24)加快资金下达节奏,中央预算内资金随到随转,继续采取预拨、垫付等方式,促进项目实施。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州政府

(25)加快环评审批进度,做好跟踪管理和服务。加快推进西成铁路、青海湖机场、特高压外送通道等项目前期工作。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境保护厅、省能源局、青藏铁路公司、青海机场公司、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等

(26)加强对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审计,强化对项目施工过程关键环节、节点及质量验收的检查。

牵头单位:省审计厅

责任单位:省政府各委、办、厅、局,各市州政府

(27)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措施,严格安全巡查,消除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

牵头单位:省安全监管局

责任单位:省政府各委、办、厅、局,各市州政府

(三)抓好招商引资专项行动。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把招商引资作为发展的基本支撑和载体,作为经济工作的关键,放在心上、扛在肩上,紧紧扭住不放,增强源动力、吸引力、聚合力。

(28)努力构建“亲”和“清”的新型政商关系,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让投资者有更强的归属感和自信心。

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工商局

责任单位:省政府各委、办、厅、局,各市州政府

(29)认真落实“青洽会”“环湖赛”“藏毯展”等重大活动工作方案,全面谋划做好布展设计、客商邀请、重大活动等工作。各地各部门要聚焦工作方案,选好招商项目,优化服务保障,讲好青海故事,办好青海事情,展示青海形象,有效提升招商引资水平。

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商务厅、省体育局

责任单位:省政府各委、办、厅、局,各市州政府

(30)推进以企招商、以商招商,注重发挥外来投资者、企业和商会组织的桥梁作用,吸引更多的优质企业来青投资兴业。突出园区招商,以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等领域建链补链项目为重点,精心谋划包装一批项目,进一步提高招商的针对性、精确性和实效性。

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招商局等,各市州政府

(四)抓好对接合作专项行动。把对接合作作为推动青海从地方发展战略向融入国家战略转变的重大举措,强化省部对接、区域合作、企业协作、银企对接。

(31)对照全国“两会”期间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拜会国家部委和央企成果《责任清单》分解的104项任务,持续抓好跟进落实,扎实做好项目谋划、论证和跟进。

牵头单位:省政府督查室

责任单位:省政府相关委、办、厅、局

(32)继续加大向国家部委汇报争取力度,主动对接国家20个领域精准投资补短板实施方案,积极争取国家增加均衡性转移支付,力争中央各类财政补助资金增长8%。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责任单位:省政府相关委、办、厅、局

(33)抓住“一带一路”战略机遇,加大走出去、请进来力度,扩大与丝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经济、技术、文化等领域交流合作。积极参加国家“一带一路”国际高峰论坛,确保取得一批成果。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商务厅、省外事办等

(34)充分发挥对口援青、东西部扶贫协作平台作用,跟进落实去年赴援青省市学习考察合作事宜。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省政府相关委、办、厅、局,各市州政府

(35)按照“四区两带一线”发展格局,支持我省各市州产业链跨区对接,实现相互促进、互为支撑、统筹发展。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省政府相关委、办、厅、局,各市州政府

(36)依托兰西城市群国家战略,推进“一核两带一圈”新布局,提升东部城市群的集聚辐射带动能力。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省政府相关委、办、厅、局,西宁市、海东市政府

(37)主动跟踪对接省政府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中国建设银行等央企的战略合作协议,启动开展“中央企业青海行”活动,不断拓展新的合作领域和空间。

牵头单位:省国资委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金融办、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等

(38)扎实做好我省上下游企业对接,大幅增强省内投资品的供济和消纳能力。

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各市州政府

(39)支持金融机构突出主业、下沉重心,开展好“四大普惠”“金融暖企”等行动,多渠道帮助解决企业资金紧缺问题。积极推进企业资产证券化,探索推广“政银担”、“政银保”合作机制,完善产业基金引导股权投资基金运行机制,打通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最后一公里”。

牵头单位:省金融办

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金融办、青海银监局、青海证监局、青海保监局等

(五)抓好民生实事专项行动。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照年初确定的“民生十件实事”,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任务。

(40)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全力组织好夏季攻势,推动特色产业发展、劳务输出、教育和健康扶贫,实施贫困村整体提升工程,增强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最严格的考核制度,严肃查处假脱贫、被脱贫、数字脱贫,确保脱贫得到群众认可、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

牵头单位:省扶贫局

责任单位:省政府各委、办、厅、局,各市州政府

(41)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要求,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精确化、规范化管理,做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确保贫困人口如期脱贫。

牵头单位:省扶贫局

责任单位:省政府各委、办、厅、局,各市州政府

(42)大力促进就业创业,持续开展“春风行动”,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城乡“两后生”劳动技能培训计划和去产能分流职工再培训计划,狠抓“拉面经济”“枸杞采摘”等特色劳务品牌打造,鼓励引导农牧区劳动力有序转移,让人们在劳动中创造财富,在奋斗中实现价值。

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牧厅、省商务厅等,各市州政府

(43)统筹推进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住房等事业发展,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力争民生保障水平继续走在西部前列,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新闻出版厅、省卫生计生委等,各市州政府

(六)抓好产业提升专项行动。把产业提升作为壮大实体经济、实现转型升级、推动绿色发展的关键所在,按照一二三产业协同发展的思路,推动产业结构更优、动力更足、实力更强、效益更高迈进。

(44)全面落实中央、省委1号文件,着力推进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扎实做好农牧业生产,抓紧抓实春耕备耕、畜禽补栏工作,加快建设全国草地生态畜牧业试验区,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实现全年各项目标打好基础。

牵头单位:省农牧厅

责任单位:省政府相关委、办、厅、局,各市州政府

(45)围绕绿色能源示范省建设,深入实施百项创新攻坚、重点产业科技支撑等工程,启动工业强基工程,推动实施“互联网+”行动和大数据战略。

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省金融办、省能源局、省通信管理局等

(46)加快落实《2017年“双百”工程1+3实施方案》,加快建设盐湖比亚迪锂电池、华泰新能源汽车、北捷隔膜材料、高档电解铜箔、明阳风电光伏制造等项目,确保6个超50亿元重大支撑项目上半年全部开工,60个重点项目按时建成投产,力争在打造“八大绿色产业体系”、“四个千亿元”产业上迈出新的步伐。

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省金融办、省能源局等

(47)深入开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专项行动,推动模式创新和跨界融合。扎实开展旅游“春潮”行动,做好“行中华百城·游大美青海”宣传推介工作,力争旅游总收入和接待人数再上新的台阶。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商务厅、省文化新闻出版厅、省旅游发展委、省工商局等,各市州政府

(48)优化金融服务,创新金融产品,有效遏制存贷款余额增幅下滑势头。

牵头单位:省金融办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人行西宁中心支行等

(49)实施生活服务消费提升计划、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支持零售企业实体店数字化改造,开展“全省消费促进月”活动,促进消费品市场保持平稳增长。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工商局等,各市州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科学规范的任务落实机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省长负总责,分管副省长各司其职、合力推进。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强化担当意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抓重点,分管领导具体抓、抓具体,一级抓一级,逐一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权责一致的过程管理机制。加快建立以分级负责、督查问责、目标考核、容错纠错等为主体的责任机制,形成责任明确、管理规范、协调高效、督促有力的落实链条,用制度管人管事,用机制推动工作。同时,要杜绝统计数字造假,确保数据没有水份。

(三)转变工作作风。建立创先争优、狠抓落实的导向机制。各级领导干部既要当好“指挥员”,更要当好“主攻手”,扑下身子,放下架子,干出样子。广大干部要奋发有为、敢于担当,站在发展一线,领着大家干,干给大家看。要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主动性、能动性,调动积极性、创造性,迎难而上,苦干实干,以实绩彰显担当。

(四)强化督导问责。建立奖惩结合的考核督查机制。各副省长要围绕主要任务加强调研和检查督导,及时帮助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确保各项任务顺利推进;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各项任务的指导协调力度,及时向省政府汇报工作进度;省政府督查室要采取专项督查、现场督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开展跟踪督查;省考核办要进行年度中期评估考核,全省进行通报,对认识有偏差、行动不坚决、落实不得力、整改不到位的,及时约谈、严肃追责。

(五)营造良好氛围。建立氛围浓厚的宣传舆论机制。青海日报、青海电视台、省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要开辟专栏,及时宣传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经验做法、工作成效及先进典型,对工作落后的地区和单位,公开曝光。通过全方位、立体式跟踪报道,形成强大声势,营造浓厚氛围。

主办: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青海省人民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 青海省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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