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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000185/2015-00710 |
发布机构: |
省政府办公厅 |
标题: |
我省累计淘汰落后产能55.2万吨 提前完成任务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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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其他 |
成文日期: |
2015-07-31 |
是否有效: |
是 |
主题词: |
十八大以来,我省累计淘汰落后产能55.2万吨,提前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任务,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推动和支撑作用。
省经信委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建立高于国内同行业水平的新建项目技术装备标准,严格控制“两高一资”新增产能,大力引进轻工、环保等绿色、低碳产业项目,有效防止高耗能项目低水平重复建设。建立并执行高于国家指标的落后产能淘汰标准,十八大以来,累计淘汰落后产能55.2万吨,提前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任务。通过开展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业企业清洁生产水平明显提升。在电解铝、水泥、钢铁(含铁合金、碳化硅)、光伏制造和玻璃等行业开展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等对标专项行动,部分重点产品的技术指标已达国内领先水平。
按照国务院关于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建设总体规划要求,我省正确把握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大力发展盐湖资源循环利用,实现钾、钠、镁、锂、硼等盐湖资源的高效集约利用,培育以提高资源综合开发、循环利用为核心的循环经济特色优势产业,最大程度实现资源的“吃干榨尽”,实现“零排放”。
通过着力构建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相互融合、园区错位发展的大循环,园区企业产业上下游对接、废弃物综合利用的中循环,企业内部余热余压回收利用等小循环的发展格局,初步形成一批循环经济示范典型,各产业间原料、产品、废弃物相互利用,企业间相互协作的循环经济已见雏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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