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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000185/2016-00588

发布机构

省政府办公厅

标题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2016年百项创新攻坚工程 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青政办〔2016〕51号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成文日期

2016-04-27

是否有效

主题词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2016年百项创新攻坚工程 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政办〔2016〕51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2016年百项创新攻坚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331

2016年百项创新攻坚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创新驱动,加强技术创新和技术攻关,提升产业层次和高新产业比重,以创新驱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在全省组织实施百项创新攻坚工程,实现全省工业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升,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创新攻坚工程项目和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为载体,提升传统产业创新能力,培育壮大新兴产业,突破关键共性技术,增强企业内生动力和活力,带动工业经济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为构建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千亿元盐湖资源综合利用、锂电、光伏光热、新材料产业集群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百项创新攻坚工程滚动实施200个项目。其中,100个创新攻坚项目、100个企业技术创新项目,涉及182户企业,总投资1809亿元,2016年计划完成投资327亿元。

三、重点工作

()100项创新攻坚项目。2016年计划完成投资288亿元。通过加大政策引导和资金、人才投入,进一步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在传统产业领域,实施45个项目,计划投资169亿元。支持有色、化工、装备制造、轻工纺织等产业采用先进适用技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提高产业技术装备水平和科技含量,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加快有色金属加工基地建设,扩大镍、铜、黄金等有色金属生产规模,提高电解铝精深加工比例和产品附加值。推进以盐湖资源综合利用为核心的化工产业发展,实现化工与相关产业有机融合,构建特色循环经济产业链。加快重型机床、新能源装备、环保设备制造等项目建设,推动装备制造业由基础部件向高端发展。发挥产业集聚效应,扩大藏毯生产规模,构建完整产业链,进一步提高市场竞争力。在新兴产业领域,实施44个项目,计划投资98.5亿元。着力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特色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进一步完善光伏制造产业链,加快推进切片和新型、高效光伏电池项目建设。积极发展风电及光热发电储能材料,推进晶硅切方、聚光光伏电池项目建设。加快3D打印材料、轻金属合金材料、锂电池及锂电池材料、光电材料等项目建设。依托高原绿色动植物资源,加快虫草、枸杞精深加工、中藏药产业发展,不断提高产品附加值,努力打造高原特色生物品牌。在节能环保产业领域,实施5个项目,计划投资6.5亿元。以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及资源综合利用为重点,推进环保设备制造、工业危险固废、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高节能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在电子信息产业领域,实施6个项目,计划投资14亿元。加快家用电器、LED产品、电子产品等项目建设,推进惠普创新服务基地、中关村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建设,促进两化融合,努力使信息产业成为我省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100项企业技术创新项目。2016年计划完成投资39亿元。引导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上下游合作,力争在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与资源综合等领域突破并形成一批自主知识产权及技术含量高、市场潜力大的新产品。在新能源领域,重点开发光电转换效率高的晶体硅光伏电池、薄片化电池和高倍聚光电池,高性能锂电池。在装备制造领域,重点开发面向市场的高档数控机床、加工中心及关键核心零部件。在新材料领域,重点开发新型电子薄膜材料、新型锂电池材料和涂层材料、新型纺织材料、铝基及镁基材料、人工晶体及激光晶体等。在化工领域,以盐湖资源开发为重点,着力突破和提升盐湖提锂、硼等关键技术。在生物医药领域,重点开发生物质改性技术,创新药和特色中藏药开发及产业化,特色生物活性成分提取技术与应用推广、产业链延伸及新产品开发。在有色和冶金领域,重点开发新型合金产品,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减排。在轻工纺织领域,重点提升资源开发利用的科技含量,开发新型产品。通过实施一批企业技术创新重点项目,健全成果转化机制,强化人才和智力支撑,推进产业提质增效。

四、保障措施

()强化协调服务。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相关地区和省直有关部门,制定推进项目建设责任分工表。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强化服务,深入企业开展“一对一”服务,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项目建设创造良好外部环境。

()发挥主体作用。督促各企业强化主体责任,切实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续建项目要倒排计划,抢进度、赶工期。年内能够建成投产项目,要确保按时建成投产,尽快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新建项目要加快项目立项、环评、土地等手续办理及设计、招标等前期工作,力争6月底前开复工建设。

()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整合现有财政专项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对创新攻坚工程项目和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给予重点支持。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等部门,加强与国家相关部委的沟通衔接,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

()拓宽融资渠道。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省金融办,积极搭建银企信息沟通平台,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项目建设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为项目提供多元化融资服务和优惠利率支持。引导企业通过上市融资、新三板挂牌融资、私募股权融资、债券融资等多种方式,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支持不同所有制企业之间通过合资合作、重组、互相持股、技术入股等方式,多元化筹措项目建设资金。

()加强用地保障。进一步优化项目布局,提高现有土地利用效率。土地管理部门对创新攻坚工程项目和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供地给予大力支持。鼓励企业利用自有存量工业用地,通过拆建、改建、扩建等方式提高土地利用率;采用“租让结合、先租后让、长期租赁”的方式取得土地;租用园区建设的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

()全力督查落实。实行项目动态管理和跟踪联系制度,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督查,督促企业和责任单位职履尽责,推进项目建设。各相关地区、部门和企业每月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报送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每季度向省政府报告项目具体实施情况。

附件:1.2016100项创新攻坚项目表

2.2016100项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表

主办: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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