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000185/2016-01001 |
发布机构: |
省政府办公厅 |
标题: |
省环保部门多举措防治冬季大气污染保护群众身体健康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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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成文日期: |
2016-11-29 |
是否有效: |
是 |
主题词: |
进入冬季取暖期,为有效控制烟尘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减少雾霾天气发生,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省环保部门多措并举,积极做好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进入冬季供暖期后,燃煤对环境的污染较为明显。对此,省环保部门以燃煤污染控制为重点,开展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大对辖区内所有工业企业的燃煤窑炉、燃煤锅炉和洗浴业的燃煤洗浴炉巡回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着重解决污染设备闲置、使用劣质煤和不按规定操作等环境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大气污染环境隐患,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针对冬季施工的建筑工地、拆迁工地,严格落实“5个100%”控尘措施,如不按规定执行,采取严厉的处罚措施。省环保厅大气处人员介绍,受气象、地理条件的限制,省内西宁等地冬季的首要污染物主要以PM10为主,而PM10污染源主要来自道路、建筑工地的扬尘,对此,要在控制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堆煤场和堆渣场污染防治上狠下功夫,有效防治二次扬尘污染。针对机动车尾气大气污染防治,定员定岗在城区主要路口设置车辆尾气环境监测点,检测过往车辆,对尾气超标和冒黑烟的车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西宁市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办法予以整改和处罚。
入冬后,针对大街小巷枯枝落叶、垃圾、废轮胎焚烧较为严重的实际问题,责令相关单位组成检查组,对辖区内所有在大街小巷焚烧枯枝落叶、垃圾、废轮胎等杂物的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监督检查,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同时加强居民小火炉和市场取暖小火炉的监管,劝导居民和经营户使用无烟煤或洁净煤,确保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同时,坚决取缔露天烧烤、无专用烟道和无油烟净化器经营户,督促整改,不断巩固近几年餐饮业综合整治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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