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  进入关怀版
首页 主动公开 解读回应 政府工作报告
在线访谈 政府文件 信息公开年报
当前位置: 首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环境保护

索引号

015000185/2017-01216

发布机构

省政府办公厅

标题

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我省第二批群众信访举报案件42件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成文日期

2017-08-12

是否有效

主题词

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我省第二批群众信访举报案件42件

  8月11日13时,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我省第二批群众信访举报案件42件。

  “西宁市城北区海湖桥以北海湖路以西体育公园南面山上矿石厂、保温器材厂、煤厂,无任何环保设施,造成粉尘污染,并且以上这些厂家是向政府以植树造林的名义批建。”“海南藏族自治州青海湖151景区旁边大多宾馆生活污水没有处理设施,通过渗井排入地下;江西沟乡、黑马河乡民房生活污水、粪便直排青海湖”……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我省第二批群众信访举报案件42件中,督察组重点关注案件5件,涉及西宁市33件(重点关注2件),海东市5件(重点关注1件),海北藏族自治州1件,海南藏族自治州3件(重点关注2件)。

主办: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青海省人民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 青海省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

青ICP备08000030号-9 中文域名:青海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政务

Copyright © 2007-2017 青海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