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能源局主要职责
(一)加强核电职责,拟订核电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加强生物质能职责,拟订生物质能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强化清洁取暖职责,拟订清洁取暖发展专项规划、计划并参与实施。
(四)加强分布式发电职责,审定各地区分布式发电发展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
(五)加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衔接能源生产和供需平衡。
(六)加强电力普遍服务方面的工作。
(七)强化能源行业规划安全。
(八)加强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参与油气输储设施建设工程安全施工质量监督。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省能源局内设机构6个:
综合处、规划法制处、电力处、新能源处(挂核电处牌子)、煤炭油气处、能源运行处。
三、办公地址
城西区海晏路79号博雅金融广场5号楼12层
四、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五、联系方式
0971-7850700(综合处机要室电话)
六、负责人姓名
许海铭
主办: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青海省人民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 青海省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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