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外事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外事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外事及港澳台工作政策规定和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外事和港澳台事务的管理和指导协调工作。
(二)组织接待来青访问的国宾、党宾、重要外宾和来青进行公务活动的各国外交人员,接待来访的重要港澳台人士,统筹安排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领导人的重要对外交往事宜,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对外宾和港澳台人员的接待工作。
(三)按有关规定审核、审批各地区各部门公派团组或人员因公出国、赴港澳台或邀请外国人、港澳台人士来青访问事项,负责全省因公出国(境)人员护照、港澳通行证和出访签证、签注,以及来青访问的外国人士的签证函电及其他业务。
(四)负责全省公民在国(境)外的领事保护工作和外国人在青的领事协助工作,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涉外案件;管理与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的交往事宜,指导并归口管理外国专家、留学生及外资单位和中外合资单位中外籍人员的涉外事项。
(五)负责与外国开展友好城市(省、州、市、县)以及友好单位的建立和管理工作,指导外宾参观单位的开辟、调整和外事业务的建设工作。
(六)归口管理外国记者、港澳台记者来青采访事项,依据中央有关规定提供对外和对港澳台工作的政策咨询和宣传材料,负责对外和涉台教育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对外宣传工作和群众性外事教育工作,会审重要涉外和涉港澳台工作报道稿件,负责审核、审批省内举办的一般性中小型国际会议、学术研讨会。
(七)牵头拟订引进港澳台同胞捐赠的政策规定,指导协调与港澳台经贸、文化、科技、教育、卫生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八)依法保护港澳台同胞的合法权益,协调处理涉港澳台突发事件,负责港澳台信访工作,指导协调港澳台同胞的安置工作。
(九)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省外事办公室内设机构7个:
综合处、外事管理处、礼宾协调处、国际交流处、台湾事务处、新闻处(港澳事务处)。另设统筹协调处、机关党委(人事处、机关纪委)。
省外事办所属单位1个:因公电子护照制证中心。
三、办公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解放路14号
四、办公时间
上午 8:30-12:00,下午14:30-18:00
五、联系方式
0971-8277027,0971-8239618(传真)
六、负责人姓名
刘 昶 省委副秘书长、省外事办党组书记
主办: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青海省人民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 青海省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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