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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000185/2015-00879

发布机构

省政府办公厅

标题

“十二五”以来我省14.5亿元财政资金助力职业教育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其他

成文日期

2015-09-01

是否有效

主题词

“十二五”以来我省14.5亿元财政资金助力职业教育

  “十二五”以来,我省落实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各项政策要求,累计投入14.5亿元财政资金,支持全省职业教育加速发展。

  “十二五”以来,我省采取免除学习相关费用、提供生活补助等多种方式,累计安排财政资金4.8亿元,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3.8万人免除学费、免费提供国家规定的教材,每生每年补助2000元和400元;对家庭经济困难和涉农专业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补助1500元。同时,对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补助3000元,对品学兼优学生提供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补助8000元和5000元;对三江源地区实施“1+9+3”教育经费补偿机制和异地办学奖补机制,免学费及免费教科书在全省补助的基础上统一提高300元,达到每学年生均公用经费补助2700元。实施异地办学办班奖补和异地就读学生生活费补助,每生每年补助3300元和3200元。

  为加快藏区职业教育快速协调发展,“十二五”以来累计安排资金9.6亿元,支持藏区六州每州重点建设一所中等职业学校,中职、高职学校实训基地和国家示范学校建设;支持西宁、海东、海西新建三所高职院校,推进课程体系改革和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贯通的人才培养模式。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相关要求,从2015年起,我省建立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制度,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在现行中职学校免学费的基础上,建立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600元,2016年再次提高600元,用于学校日常运转和学校开展教学活动等方面的开支。从2016年起,在高职院校建立生均拨款制度,生均拨款标准达到1.2万元。(卢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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