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000185/2017-00928 |
发布机构: |
省政府办公厅 |
标题: |
海东市转移劳力近55万人次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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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其他 |
成文日期: |
2017-11-14 |
是否有效: |
是 |
主题词: |
近年来,海东市按照“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做大省内转移,做强省外务工,做精境外输出”的劳务经济发展思路,在进一步提升季节性劳务输出新疆“金秋拾棉”、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枸杞采摘”劳务品牌质量和效益。目前,形成了“一县(区)一特色,一县(区)一品牌”的发展格局,今年以来,海东市共向省内外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54.85万人次,实现劳务收入47.1亿元,劳务人均收入8766元。
海东市按照“特色就是优势,特色就是竞争力,特色就是品牌,特色就是市场”的发展思路,全面加快拉面经济品牌打造和提档升级,已设立拉面经济发展资金,搭建融资服务平台,为拉面经济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今年,海东市已向省人社厅争取拉面扶持资金2000万元,专项用于扶持拉面经济扩面升级。对于加速“青海拉面”扩面、提档、升级,推动拉面经济品牌化、特色化、连锁化发展提供了政策遵循和强有力的组织、资金保障。
同时,海东市为扩大“青海拉面”知名度,彰显“青海拉面”特色,统一征集设计“青海拉面”品牌。大力推广拉面经济“带薪在岗实训+创业”新模式。截至目前,在外开办经营的拉面店已达2.62万家,从业人员16.9万人,拉面经济经营性收入95亿元,实现利润30.7亿元,从业人员工资性收入41亿元。2017年拉面店较2016年同期相比净增890户,经营性收入净增2.77亿元,新增从业人员3967人,从业人员工资性收入0.96亿元。通过“带薪在岗实训+创业”模式,扶持精准扶贫户开办拉面店113户,带动就业621人,扶持1252人从事拉面经济。目前,海东市“劳务大军”中平均每4个人中就有一人从事拉面经济,全市每两个农村家庭就有1人外出从事拉面经济。“拉面经济”产业已发展成为海东市农民群众的“脱贫经济”和“致富经济”。
今年以来,海东市积极调整思路,抓住新疆地区农业现代化、工业化、城镇化步伐显著加快,当地劳动力不能满足各类企业用工需求的新形势、新情况,及时制定了《关于做好向新疆建设兵团劳务输出工作的实施方案》,通过采取召开南疆务工动员会议、举办“春风行动”招聘会、组织考察组、考察团,成立南疆务工咨询处等举措,广泛动员地处山区、交通不便、资源匮乏、生态脆弱地区,自身发展能力不足的劳动力,到新疆阿拉尔市农一师各团场从事土地承包和棉花、大枣等经济作物种植业,在异地推进脱贫致富。
另外,海东市出台激励措施,对移民户给予“到新疆务工5年内其本地土地承包权不变、林地所有权不变、宅基地所有权不变,对不想在新疆固定地区长期务工的,5年内其户籍可在团场允许的前提下予以接受,并按照县内易地搬迁的补偿标准,对举家前往新疆务工的群众给予经济补偿”等优惠政策,积极组织动员贫困劳动力向新疆整户搬迁或务工。截至目前,海东市已有371户1032人(其中贫困户69户203人)在新疆落户安家或务工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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