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初国内发生非洲猪瘟疫情以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农牧、食药监、交通运输、海关、商务、住建、宣传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作,强化联防联控。严格执行“日日排查,场场到位”制度,全面开展养殖屠宰环节疫情排查监测。切实加强餐厨剩余物管理,全面禁止用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加强生猪调运监管,严禁从高风险区调运生猪及其产品。加强肉类市场巡查,杜绝未经检疫肉品或病害肉上市。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非洲猪瘟防控日报告制度。组织专题培训,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非洲猪瘟防治知识和相关法规政策,着力提高基层兽医人员和生产经营者对突发疫情的鉴别诊断、早期报告、规范应对能力。加强疫情排查,累计排查养殖场户185万余次、排查生猪864万余头次,开展执法检查1326次、宣传5万余次、培训3万人次。同时,各地认真落实“菜篮子”市(州)长负责制,保障生猪生产和肉品供应。
目前,我省未发生非洲猪瘟疫情,而且非洲猪瘟不传染人,请广大消费者不要相信谣传,放心购买食用经检疫合格的猪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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