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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000185/2013-00630

发布机构

省政府办公厅

标题

我省公开考录50名乡镇(街道办事处)机关公务员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其他

成文日期

2013-09-09

是否有效

主题词

我省公开考录50名乡镇(街道办事处)机关公务员

近日,省委组织部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下发《关于面向村(社区)干部和企业生产一线职工公开考录乡镇(街道办事处)机关公务员工作的通知》,面向全省8个市州的村(社区)干部和企业生产一线职工公开考录50名乡镇(街道办事处)机关公务员。

  近年来,我省先后探索开展了从村(社区)干部和企业生产一线职工中公开考录乡镇(街道办事处)公务员、副乡镇长试点工作,极大地调动了基层一线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面向基层一线的用人导向进一步树立。为巩固推广试点工作经验,按照扩大考录规模、拓宽选拔范围、改进考评方式的要求,今年从8个市州基层乡镇(街道办事处)拿出50个公务员职位进行公开考录,旨在进一步拓宽基层党政机关公务员来源渠道不断改善基层干部队伍结构,探索延长面向基层、重视基层的干部培养选拔链。作为今年我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新举措,考录工作将严格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采取组织推荐和考试考察相结合,分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按照考录规定和本人自愿原则,目前在各市州村(社区)“两委”班子中担任正副职达到一定年限、年龄在43周岁以下、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和在各市州国资委监管的国有全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规模以上非公企业生产一线工作满3年,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且符合有关报考规定的人员均可报考。为吸引更多的基层一线优秀人才参与,对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报考者年龄可放宽2年。

  据悉,此次公开考录工作充分考虑村(社区)干部和企业生产一线职工的特殊性,针对他们实践工作能力较强但应试能力较弱的实际情况,突出岗位特点,命题难易适中,注重实际能力测试;体现量化要求,科学设置考察测评权重,并对工作中获得各类表彰奖励的报考人员适当进行加分鼓励,防止唯分取人。同时,为确保考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组织部门将资格审查贯穿于考录工作全过程,还将通过及时公开各环节信息、邀请有关部门派人全程参与监督等方式,主动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确保公开考录工作阳光运行。(青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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