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000185/2013-00637 |
发布机构: |
省政府办公厅 |
标题: |
紧急通知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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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其他 |
成文日期: |
2013-09-18 |
是否有效: |
是 |
主题词: |
紧急通知
各位考生:
参加青海省2013年新增政法专项编制公开考录公务员和青海省2013年基层政法干警定向招录培养的考生,参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方可入场,缺一证者不得参考。根据部分考生反映,经研究决定,考生也可携带带照片的有效户籍证明参考。
望周知
青海省公务员局
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八日
主办: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青海省人民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 青海省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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