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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000185/2013-00649 |
发布机构: |
省政府办公厅 |
标题: |
关于2013年新增政法专项编制(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含森林公安)公开考录主任科员以下职位公务员进行体检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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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其他 |
成文日期: |
2013-12-18 |
是否有效: |
是 |
主题词: |
青海省2013年新增政法专项编制公开考录公务员面试人员的总成绩已在青海省人事考试网上公示,现公示期已结束进入体检、政审阶段。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研究,定于近期体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2013年12月22日、23日。
二、参加体检人员
报考2013年公安(含森林公安)机关新增政法专项编制公开考录人民警察职位,进入体检的考生(具体名单见附件)。
三、集合地点
进入体检的考生请于2013年12月22日、23日上午7:30在西宁市共和南路青海省公交公司院内集合(儿童医院斜对面)。
四、注意事项:
(一)体检前两天请注意休息,饮食清淡,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空腹进行采血、B超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二)考生应在《体检表》(体检表集合时发)上如实填写病史,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怀孕者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
(三)参加体检的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准考证丢失的考生请到报考地人事部门开具证明,身份证丢失的考生请到户籍所在地开具户籍证明,附照片)、体检费400元,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过期不到者,视作自动放弃。请各位考生相互转告。
(四)因无停车场地,请勿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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