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  进入关怀版
首页 主动公开 解读回应 政府工作报告
在线访谈 政府文件 信息公开年报
当前位置: 首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人事信息 > 公务员考录

索引号

015000185/2017-00639

发布机构

省政府办公厅

标题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青海省“十三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的通知

发文字号

青政办〔2017〕43号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成文日期

2017-03-22

是否有效

主题词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青海省“十三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的通知

青政办〔2017〕43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青海省十三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3月16日

(发至县人民政府)

青海省十三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公务员局

为全面加强我省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促进十三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十三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的通知》(国办发〔2016〕9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实际,制定本纲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历届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聚焦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围绕四个转变新思路,坚持民生为主、人才优先的发展主线,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治理能力、改进工作作风为重点,把三严三实要求贯穿公务员培训全过程,培养造就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为推动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伟大胜利,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服务大局,按需施教。围绕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目标任务,特别是五年决战同步小康对公务员能力素质提出的新要求,结合公务员履职尽责和健康成长需求,确定培训项目、内容和方式方法,发挥公务员培训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作用。

.以德为先,注重能力。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突出理想信念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坚持学以致用,把能力培养贯穿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的始终,全面提高公务员德才素质和履职能力。

.全员培训,突出重点。把培训的普遍性要求和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公务员的特殊需要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培训工作,增强培训针对性,确保培训全覆盖。提高培训统筹性,实现培训均衡发展。重点加强基层公务员培训。

.改革创新,力求实效。把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贯穿于培训各环节各方面,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内容设置,创新方式方法,提升培训质量和效益,实现数量与质量、规模与效益相统一。

.依法治训,从严管理。坚持依法依规开展公务员培训工作,规范培训流程,从严管理各类培训活动,保持我省公务员良好培训秩序和学习风气。强化培训的服务与监督,不断提高公务员培训工作的法治水平。

(三)工作目标。

十三五期间,行政机关公务员每人每年参加培训累计不少于12天或者90学时(对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有其他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下同)。初任培训参训率达到100%,任职培训参训率达到80%以上,专门业务培训参训率达到100%,在职培训参训率达到100%。到2020年,将全省行政机关处级及以下公务员轮训一遍,培训人数达到4万名以上。

二、培训内容

(一)理想信念。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性党风党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史国史、国情省情、民族宗教,引导公务员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牢固树立公务员人民公仆意识,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本领。

(二)职业道德。坚持把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作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固本铸魂工程,贯彻落实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以坚定信念、忠于国家、服务人民、恪尽职守、依法办事、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在全省公务员中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培训。将职业道德教育作为公务员初任、任职、在职培训的必修内容,纳入各级行政学院举办的培训班次,每人每年接受职业道德培训或者参与职业道德主题实践活动的时间总计不少于8学时。通过开展演讲比赛、读书征文、模范评选、勤廉教育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使公务员职业道德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的持续养成。

(三)基本能力。按照《青海省党政干部通用基本能力训练规划(20162020年)》和《青海省×××岗位干部专业基本能力训练规划(20162020年)》,结合岗位职责开展通用+专业基本能力培训,学习政治鉴别能力、依法办事能力、群众工作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工作执行能力、学习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创新能力、应对突发事件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电子政务与网络运用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和专业基本能力。加大少数民族地区基层公务员基本能力培训力度。

(四)施政能力。按照全省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重要任务,紧紧围绕实现一个同步、奋力建设三区、打造一个高地131总体要求以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6个新的目标要求,针对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不同类别特点和培训需求,分级分类开展培训,重点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循环经济发展、民族团结进步、创新驱动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现代农业建设、文化建设、民生建设、一带一路互联网+、政府治理与服务、大数据思维、创新创业、网络安全与信息技术、统筹城乡发展、精准扶贫等专题培训,努力提高公务员施政能力和服务水平。

(五)依法行政。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突出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和法规培训,提高公务员法治素养,增强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服务法治青海和法治政府建设,将宪法和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公务员初任、任职和在职培训的必修内容,作为每个培训班次的重点内容。加强依法决策、依法履行职责、公正文明执法培训,确保公务员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

(六)双语培训。结合少数民族地区公务员培训需求,把掌握双语作为少数民族地区公务员基本能力的一项重要内容,有计划地开展轮训,鼓励公务员学双语、用双语,切实提高少数民族地区公务员利用双语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各项政策措施的能力。省公务员局每年举办2期藏汉双语培训班。各自治州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藏(蒙)汉双语培训。

(七)科学人文。围绕提高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素质,加快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拓宽眼界视野,广泛开展哲学、历史、科学、文学、艺术以及民族宗教、生态保护、国家安全、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心理健康、毒品预防、诚信、消防、保密、信息公开、语言文字、科学素质、妇女工作理论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及法律法规等方面教育培训。支持行政机关公务员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与本职工作直接相关的职业资格教育。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公务员培训制度建设。研究制定青海省公务员培训登记管理办法、培训证书管理办法、培训机构准入办法、培训机构资质认证标准和培训质量评估工作意见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培训法规和规章制度体系,用制度规范保证培训工作的落实。建立健全培训与公务员管理其他系统环节联动、整体优化良性机制,强化培训结果使用。完善并落实培训与使用相结合的制度,逐步建立公务员培训档案,记载个人学习情况,存入个人档案,把公务员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公务员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探索推进分类培训。加强调查和基础研究,准确把握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特点和不同培训需求,在抓好理想信念、职业道德教育的同时,采用通用基本能力培训+类别专业基本能力培训等方式积极探索推进行政机关公务员分类培训。综合管理类公务员培训以提高公共管理能力和综合能力素质为重点,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培训以更新知识和提升专业技术水平为重点,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培训以强化法律意识和提升执法能力为重点,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深化四类培训和对口培训。初任培训要做到统一模式、统一课程、统一教材、统一证书、统一宣誓。录用到省、市党政机关的公务员参加初任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录用到各州党政机关的公务员参加初任培训时间不少于45天。初任培训共性课程学制为15天,重点学习依法行政、公务员法、公务员行为规范、机关工作方式方法和通用基本能力等。市(州)新录用公务员利用30天时间学习藏(蒙)汉双语,确保初任培训参训率达到100%。任职培训要注重提高参训率,加大工作力度,及时掌握应训人员的信息,实行点名调训,不断开创任职培训的新途径。着力提高新晋升领导职务公务员胜任领导工作的能力,重点开展政治理论、领导科学、政策法规、廉政教育及所任职务相关业务知识等内容的培训,不断改进思想方法和领导方法。专门业务培训要根据行业发展和专门业务工作需要,加大与业务工作相关的新思想、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培训。在职培训要紧密结合中心工作,围绕重点内容扎实开展,灵活运用讲座、网络学习、以会代训、研究式学习等方法,促使行政机关公务员更新知识、提高素质。对口培训要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对口培训计划,用足用好培训名额,做好参训人员的选派和培训效果的跟踪工作,努力把对口培训办成我省的精品培训项目。各市(州)要积极协调对口援青省份,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培训质量。

(四)加强基层公务员培训。培训工作向基层倾斜,重点加强乡镇、街道和公安、工商、税务、社保等公共服务部门基层公务员培训,不断提高其依法行政、政策执行、服务群众、应急处置和维护稳定等本领。完善基层公务员培训机制,着力解决好工学矛盾、长期不训、培训经费不足等问题,为基层公务员参训创造条件。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机关人事部门举办的培训班,要加大基层公务员参加培训的比例。省、市(州)、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要根据加强基层公务员培训的要求,每年举办一定批次的基层公务员专题培训班。推进优质培训资源向基层延伸和倾斜,适时协调行政学院、高等院校以及相关培训机构开展培训。

(五)创新培训形式。开展公务员培训时要认真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探索开展公务员专题班、高级研修班、进修班等形式的脱产培训。根据不同培训专题的特点,科学设置培训方案,以解决问题为主线,以学员为中心,进一步提高讲授式教学质量,加大案例式、研讨式、情景模拟式、经验分享式等教学方法的比重,把教育培训同调查研究结合起来,增强培训的吸引力和实效性。大力推广网络培训、远程教育、电化教育等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培训的信息化水平,实现培训信息资源的有效集成、高效流动和低成本使用。利用青海干部网络学院平台,开展公务员在线选修、自主择训、在线考试,打破时空限制,切实解决工学矛盾,提高公务员学习的自主性和质量。建立培训信息管理网络,及时把握培训信息,加强对培训信息的统计、分析和研究,提高培训的预测、规划和决策水平,实现培训教育管理现代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切实把公务员培训作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通盘考虑十三五期间公务员培训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培训规划或实施方案。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强化宏观管理、整体规划、建章立制、协调服务、监督检查工作,统筹做好本地区公务员培训规划、年度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对本纲要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开展中期和五年总结评估工作。各级公务员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公务员培训职能,根据公务员队伍和岗位需要等情况,制定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扎实开展公务员培训工作。

(二)建立健全管理体制和机制。按照统一指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的培训管理体制,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机关人事部门,要根据培训纲要全面实施公务员培训工作,在扩大培训规模和提高培训质量上取得实效。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要抓好培训制度的制定和贯彻落实情况,做好公务员四类培训的组织协调和公务员调训工作。市(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要按照培训规定和培训任务全面推进公务员培训。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各地区新录用公务员的初任培训,公安、安全、司法、地税等专业性较强、录用公务员人数较多的机关,要将培训方案或培训计划报送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同意后,可自行组织本系统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全省机关晋升为县处级职务的公务员,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任职培训。各市(州)、县(区)、乡(镇)机关晋升为乡科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由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培训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公务员所在机关组织实施。各级机关要认真完成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调训任务,做好参训人员的选派工作,确保参训率。

(三)保证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要按照《公务员法》的要求,将公务员培训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保证公务员培训工作正常开展。各地区、各部门要优先保证重点培训项目支出,确保专款专用;公务员所在单位要在财政部门核定的公用经费中,按规定提取教育经费,统筹用于教育培训,确保培训任务的落实。要加强培训经费管理,统筹规划,降低成本,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严格监督管理。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要把加强监督管理作为推进公务员培训工作的重要环节,加强对公务员培训项目、培训机构和综合效益的动态管理和科学评估,提升公务员培训质量。建立健全公务员培训管理制度,严格审批程序,严禁举办以盈利为目的的公务员培训班,坚决制止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行为,不得以办班为名搞公款旅游。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法违纪的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对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五)加强培训管理者队伍建设。加大对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机关从事公务员培训管理人员的培养力度,保证培训管理者优先培训和应训必训。将公务员培训机构授课人员和管理人员纳入公务员培训管理者培训范围,统筹安排培训,要注重做好双语教学人员的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进修、考察观摩等形式,对培训管理者进行培训管理、培训教育基础理论、现代教育培训方法等内容的培训,不断提高公务员培训管理者自身综合素质和专业化水平,努力建设一支具有现代培训意识和理念、掌握现代培训技能和方法、富有开拓创新精神的公务员培训管理者队伍。

(六)加强培训基础建设。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公务员培训机构的业务指导,各级行政学院要发挥培训公务员主渠道作用,突出办学特色,改善培训条件,不断提高培训质量。整合培训资源,建立健全激发培训机构办学活力的竞争择优机制,建立培训机构资质认证制度。通过资质认证,在省内高校以及相关培训机构建立12个公务员培训基地。完善公务员培训师资库,建立公务员师资选聘、培养、评价机制,实现师资资源共享。制定统一规范、科学实用的公务员培训大纲和各具特色的培训教材,突出培训教材的针对性、实用性、可读性,适应各类公务员培训的需要。省公务员局负责制定公务员培训机构资质认证标准、公务员培训大纲和培训教材。

主办: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青海省人民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 青海省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

青ICP备08000030号-9 中文域名:青海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政务

Copyright © 2007-2017 青海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