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000185/2017-00629 |
发布机构: |
省政府办公厅 |
标题: |
青海省人民政府 关于聘任党明德同志为省政府参事的决定 |
发文字号: |
青政〔2017〕39号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成文日期: |
2017-06-22 |
是否有效: |
是 |
主题词: |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参事聘任办法(试行)》精神和工作需要,省政府决定聘任党明德同志为省政府参事,聘期3年。
青海省人民政府
2017年5月31日
(发至县人民政府)
主办: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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