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000185/2018-00002 |
发布机构: |
青海省人民政府 |
标题: |
青海省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
青政〔2017〕82号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成文日期: |
2017-12-11 |
是否有效: |
有效 |
主题词: |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参事聘任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省政府决定聘任高存福同志为省政府参事,聘期3年。
青海省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1日
(发至县人民政府)
主办: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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