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000185/2015-01020 |
发布机构: |
省政府办公厅 |
标题: |
我省将为抗战及以前参加革命的退休老工人发放慰问金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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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其他 |
成文日期: |
2015-09-10 |
是否有效: |
是 |
主题词: |
我省将为抗日战争及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发放一次性慰问金5000元。
9月7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关于为抗日战争及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发放一次性慰问金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15〕108号),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之际,我省将为抗日战争及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发放一次性慰问金,发放范围限于1945年9月2日(含)前参加革命工作、现仍健在的老工人,发放标准为每人5000元。《通知》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抓紧做好一次性慰问金的发放工作,切实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这些老同志的关怀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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