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000185/2016-00886 |
发布机构: |
省政府办公厅 |
标题: |
今年我省将投入55亿元助力民政事业发展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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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成文日期: |
2016-02-26 |
是否有效: |
是 |
主题词: |
“十三五”开局之年,我省民政厅继续争取国家支持,年内争取中央专项经费达到28亿元、增长幅度达到10%,全年投入民政事业经费将达到55亿元以上。
全面落实“十三五”民政事业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统筹推进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年内计划投入资金5亿元,统筹安排一批民政公共服务项目,落实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补助社会福利项目资金8.1亿元,组织实施各类民政服务项目136个。深入开展医养融合试点,全面推进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和农村牧区散居困难老人代养服务,指导实施《居家养老服务规范》,不断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精心组织第二届青海养老服务招商引资活动,综合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措施,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事业。加快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和示范基地建设,年内计划投资4亿元,组织实施养老服务项目89个,实现新增养老床位2000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2张。酝酿起草《青海省老年人保障条例》,全面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将高龄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提高20元、达到90-160元。启动实施3所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建设,在落实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的基础上,对中轻度生活困难残疾人给予月人均50元的生活补贴。建立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每人每月给予100元的护理补贴。对中轻度残疾人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给予每人每年50元的缴费补贴,对参加城乡医疗保险的按个人缴费的50%给予缴费资助。
今年,我省还将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提前一年实现整体脱贫的目标要求,制定出台最低生活保障兜底扶贫专项行动计划和进一步做好低保管理工作的意见,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的衔接协调,持续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低保标准达到每人每月40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970元,实现农村低保标准线和扶贫线“两线合一”,切实发挥低保兜底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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