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000185/2013-00961 |
发布机构: |
省政府办公厅 |
标题: |
首批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确定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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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其他 |
成文日期: |
2013-02-28 |
是否有效: |
是 |
主题词: |
日前,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下发文件,确定首批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区)2个,示范街4条,示范单位27家(餐饮服务企业20家,学校食堂6家,单位食堂1家)。
经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批准,确定互助土族自治县、西宁市城中区为首批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区);西宁市城东区夏都大道、西宁市城中区南山路、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西宁市城北区祁连路为首批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青海宾馆、海晏县民族寄宿制中学食堂、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青海有限公司食堂等27家为首批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
2013年,我省将继续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创建活动,争取每个州、地、市至少有1个至2个示范县(区)、1个至2条示范街,每个县(区)有一定数量的示范店。(李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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