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000185/2016-00838 |
发布机构: |
省政府办公厅 |
标题: |
省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部署中秋、国庆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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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成文日期: |
2016-09-09 |
是否有效: |
是 |
主题词: |
为确保全省各族群众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近日,省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中秋国庆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就两节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做出部署。
《通知》指出,各级政府、各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和频次,着力解决食品药品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按照“四个最严”要求,严把食品从农田到餐桌、药品从研制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确保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
《通知》要求,食品安全监管方面,重点以粮、肉、蔬菜、酒类、中秋月饼、糕点、水果、豆制品、乳制品、水产品、大桶水、饮料、散装食品和儿童食品等节日期间热销食品为主要检查对象;以农牧区、城乡接合部、农村集贸市场、大型超市、批发市场、集中餐饮区、“三小”行业、食品批发企业、集贸市场、各级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学校周边为重点区域;以建筑工地食堂、小摊贩、小作坊、小商店、小食点、小餐馆为重点检查单位,突出抓好食品的源头治理、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四个环节的安全保障工作,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通知》要求,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方面,重点检查基本药物、化妆品、特殊药品、各类高风险药品与中药饮片、广告药品等生产经营品种,并以购进渠道是否合法、是否存在经营假劣药械行为为检查重点,大力整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无证经营,违法经营和超范围经营;保健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加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大对非法宣传的查处力度,重点查看保健食品标签标识是否涉及疾病的预防、治疗功能,严防不法分子利用节假日期间进行虚假宣传和非法销售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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