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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000185/2017-01041 |
发布机构: |
省政府办公厅 |
标题: |
青海省稳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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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成文日期: |
2017-01-17 |
是否有效: |
是 |
主题词: |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体制改革,是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自去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以来,青海省高度重视,立足实际,周密部署,有序推进,有效激发了创新创业的活力。今年上半年,全省新增市场主体36026户,同比增长25.7%,平均每天新登记市场主体198户,市场主体增幅连续两年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一、坚持问题导向,精心制定方案。全面推行双随机,就是要通过改革,让企业始终对监管有敬畏之心,同时也要有效减少执法者的自由裁量权和寻租机会,促进依法行政、执法公正。为此,青海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先后多次征求部门意见,反复推敲论证、修改完善,精心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实施方案》任务明确、具体、可操作。同时,按照国务院关于“今年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都要拿出上述‘一单、两库、一细则’,随机抽查事项年内要达到本部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70%以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50%以上,争取明年能基本实现全覆盖”的要求,将其列为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安排部署。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方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扎实推进。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局、省食药监局等部门及时印发《“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将工作任务细化到各个处室,明确时限要求,为全省推进监管改革起到示范作用。
二、抓好措施落实,稳步推进改革。省政府法制办对28个部门和单位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了合法性审查,相关部门修改完善后及时公布。同时,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清理后全省有效行政执法证件28466个、行政执法监督证535个,注销无效行政执法证件4686个,占原有行政执法证件数的14%,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奠定了基础。省工商局按照“一网归集、双向服务”原则,完成“一个中心、两个平台”的开发建设,即一个全省集中的大数据中心,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企业信用信息协同监管系统两个平台,该系统囊括全省所有市场主体名录库。省发展改革委为各部门企业信用信息互联提供技术支撑,并对省级45个部门和单位进行了授权,分4个批次开展企业信息联网归集,9月10日前完成第一、二批38个部门和单位联网,年底前全面完成省级部门信息互联互通,2017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各市(州)县(市、区、行委)等相关部门信息互联互通。“一个中心、两个平台”建设,不仅打破了部门间的“信息孤岛”,还为各级政府、各部门依托“双随机”机制开展联合抽查和部门专项执法检查,以及利用大数据进行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创造了条件。
三、先行开展试点,摸索改革经验。为稳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新型监管模式,2015年,青海省确定9个县区率先开展“双随机”抽查试点,制定了《市场主体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建立“一单、两库”,抽查方式分为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两种,对实施抽查的企业采取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方式进行。工商部门按照3%比例,在全省2013、2014年度已年报的39721户企业中,通过计算机随机摇号,随机抽取1192户企业开展检查,通过抽查明确正常企业1007户、占84.48%;列入异常名录企业162户、占13.6%;注销企业20户、占1.68%;不予配合企业3户、占0.25%。其他领域也对“双随机一公开”进行了积极探索,如,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在细致梳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基础上,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内容涵盖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五大产品的生产、流通、消费与使用等各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抽检监测、审核认证等24项随机抽查事项;将省内197家企业列入省本级随机抽查市场主体名录;同时按照对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研究、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的监管职责,分类建立省本级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人员名录库,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做到了“双随机”抽查全程留痕,实现了责任可追溯。
四、加强结果运用,改革成效初显。青海省在制定印发《对重大总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合作备忘录》、《青海省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同时,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形成了体系完整、责任明确、高效顺畅、监督有力的政府部门联合惩戒失信主体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在经营、投融资、土地供应、进出口、出入境、新公司注册、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经营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将信用信息作为先要考量因素,对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制假售假、未履行信息公示义务等违法行为,被工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列入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以及被其他政府部门列入失信名单的主体,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同时,检查结果及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起到了处罚一企警示一片的作用,促进了企业守法诚信经营,收到了良好效果。
青海省在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以来,也反映出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信息共享不畅,各部门间的“信息孤岛”、“数据烟囱”依然存在,虽然目前我省涉企信息已进入各部门归集阶段,但在其他行政执法领域,数据不互联共享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二是适用范围不广,从我省推进改革情况来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在对市场主体的监管过程中较为适用,但要完成既定的“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50%以上”目标,还应在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传统巡查式监管的衔接,以及如何在行政执法当中更好应用“双随机”模式等方面进行探索和研究;三是专业人员缺乏,机构改革和职能下移后,基层“小马拉大车”、“线多人少”问题凸显。比如,黄南州尖扎县市场监管局负责质量技术监督的专业资格人员稀缺,取得特种设备质量检查资格证的只有2人,取得计量检定、标准检测等资格的为零,如果在此基础上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会相对固定,参与检查人员非此及彼,失去了随机的意义,需要在建立地区整体混合、区域定向、局所联动、所所联动等随机抽查模式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四是联合抽查滞后,国务院要求县级以上政府组织开展联合抽查,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存在涉及面广、业务跨度大、组织协调难等实际问题,需要边推进、边总结,边探索、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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