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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000185/2016-00796

发布机构

省政府办公厅

标题

青海省再次提高城乡医保筹资标准 年均标准达610元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成文日期

2016-03-07

是否有效

主题词

青海省再次提高城乡医保筹资标准 年均标准达610元

  2016年的民生实事中,我省将再次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年人均筹资标准,达到610元。实施包虫病防治行动计划,完成100万人包虫病筛查和200例手术任务等。

  今年,省卫生计生委将着力提升全民健康水平,继续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推进医疗联合体和县乡村一体化建设,加快医保复合型付费方式改革,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年人均筹资标准提高60元,达到610元。发展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实施“名院、名科、名医”人才培养工程,培养1万名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完成30个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医疗机构。

  创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方式,完善全科医生和居民的契约服务关系,将年人均补助标准提高5元,达到50元。加强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工作,实施包虫病防治行动计划,完成100万人包虫病筛查和200例手术任务。为37万贫困人群免费发放碘盐。

  此外,还将加大农牧区妇女“两癌”筛查和医疗救助力度。加强和改进计划生育服务工作,实施全面两孩政策,调整提高独生子女家庭特别扶助金年人均标准,建立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一次性抚慰金制度,每人补助5000元。

主办: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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