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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000185/2017-00973

发布机构

省政府办公厅

标题

今年我省再次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 人均补助标准达55元 高于国家标准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成文日期

2017-03-02

是否有效

主题词

今年我省再次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 人均补助标准达55元 高于国家标准

  自2017年起,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统一提高5元,达到人均55元,高于国家标准5元。这是省委、省政府推进健康青海建设、落实民生十件实事的具体措施。

  目前,国家确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12类42项,我省新增地方病防控、新生儿疾病筛查、儿童先心病筛查及管理等3类项目,达到15类60项。针对我省地广人稀、卫生服务成本高、群众健康需求多样的实际,我省始终按高于国家补助标准的原则,安排补助资金,全力保障城乡居民获得公平可及均等的健康管理服务。经统计,中央和我省各级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年均投入由2009年的0.83亿元增加到2016年的2.94亿元,累计达到15.4亿元,其中我省各级财政累计投入达到5.4亿元,使我省城乡居民的健康水平稳步提高,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31.53/10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下降到11.98‰,婴儿死亡率下降到9.7‰,76.8%的城乡居民拥有自己的电子健康档案,有35.6万名高血压患者、8.6万名糖尿病患者享受到规范化健康管理服务,累计有215万人次的老年人享受到免费健康体检和健康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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