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000185/2017-00983 |
发布机构: |
省政府办公厅 |
标题: |
我省考核2016年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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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 |
成文日期: |
2017-04-05 |
是否有效: |
是 |
主题词: |
3月底以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省保监局组成考核组,对承担全省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经办服务的中国人保财险青海省分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青海省分公司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与两家商保机构的年度服务费挂钩。
考核组依据《青海省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年度考核办法》规定,重点对两家经办机构的大病医保政策落实、基金使用与监管、医疗费用审核、医疗费用即时结算、“一站式”服务、报表与基金运行分析上报等情况全面考核,并对商保机构经办服务工作存在的问题以及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工作提出建议。
在本次考核基础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及时把考核结论上报省医改领导小组审定,并依据审定结果,拨付商业保险机构年度经办服务费用;加大商保机构经办服务的监管、指导、检查、督促工作,促使商保经办机构不断优化经办服务、提升服务水平,确保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和基金规范运行;同时,拓展监督领域,畅通参保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动员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形成全社会、多渠道、多角度、多层次的良好的监督环境。
主办: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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