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000185/2017-00989 |
发布机构: |
省政府办公厅 |
标题: |
省人民医院在我省首家实现异地安置职工跨省结算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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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 |
成文日期: |
2017-04-10 |
是否有效: |
是 |
主题词: |
日前,省人民医院研发出的省本级异地安置职工跨省结算业务软件完成测试,并成功投入使用。这标志着省人民医院是我省首家实现异地安置跨省结算的医疗机构,凡是在省人民医院就诊的异地安置人员都可享受跨省结算的便利服务。
今年我省全面启动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2月16日,青海省本级医保系统通过省级异地就医结算系统正式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医院根据《青海省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实施意见》的标准和要求,通过各方努力成功研发了异地安置跨省结算业务。在省人民医院有备案的人员,使用其异地社保卡就可办理入院登记、出院结算和全额垫付等医保结算任务;无备案的人员,使用其异地社保卡可以办理入院登记、出院结算和审核扣款处理等医保结算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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