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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000185/2017-00991

发布机构

省政府办公厅

标题

我省“多重医疗保障”全力阻击“因病致贫”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成文日期

2017-04-18

是否有效

主题词

我省“多重医疗保障”全力阻击“因病致贫”

  加强医疗保障、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实施贫困人口参保专项资助政策,落实贫困人口重大疾病门诊救助、住院救助、重特大疾病救助……我省扎实推进健康扶贫工作。实施“多重医疗保障”,全力阻击“因病致贫”。2016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8.4万人(次)享受医保待遇4.02亿元,7.6万人(次)享受医疗救助1.36亿元。这是记者从国家卫生计生委健康扶贫评估组赴我省评估考察2016年度健康扶贫工作时了解到的消息。

  据悉,2016年,我省积极争取省级财政资金1390万元用于贫困村卫生室修缮、基本诊疗设备配备;投资2317万元,为全省45.98%的村卫生室配备健康一体机;完成全省8个市(州)39个县356个乡13万份建档立卡农牧区贫困人口因病致贫返贫人口的数据现场采集、网络上传工作;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精准实施“一免七减”政策,年内累计为贫困人口减免医疗费用3000万元,对“三无”人员、贫困人口给予应急救助、医疗救治132万元。

  我省积极实施贫困人口参保专项资助政策,个人缴费部分由民政部门从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中给予全额资助;落实贫困人口重大疾病门诊救助、住院救助、重特大疾病救助政策,重大疾病政策范围内门诊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剩余部分按80%给予医疗救助,特困供养对象给予100%救助;贫困人口重特大疾病的住院费用,经政策减免、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报销后,年度内个人承担累计超过3万元以上部分,按60%给予救助,每人每年救助额为10万元。西宁市安排1025万元为全市农村贫困人口购买意外保险、住院补充医疗保险,为全市两万余名女性提供“健康保”女性安康险;在定点医药机构和经办机构建立“一站式”医疗保障和救助服务模式,解决贫困人口就医“跑腿垫资”问题;调整贫困人口大病医疗保险政策,将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医疗保险起付标准由5000元降低为3000元,报付比例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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