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000185/2017-00992 |
发布机构: |
省政府办公厅 |
标题: |
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启动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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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 |
成文日期: |
2017-04-18 |
是否有效: |
是 |
主题词: |
省卫生计生委印发《青海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通过在全省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活动,着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利用率,实现2017年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服务量较2016年增加5%~10%。
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中,将大力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按照“试点先行,分类推进”的原则,西宁市、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全面推开门诊基本医疗服务签约工作;西宁市城西区、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海西州格尔木市重点在签约服务的方式、内容、收付费、考核、激励机制、上下联动、“互联网+家庭医生”服务等方面实现突破,保证服务质量和“履约率”。建立基层与上级医疗机构的联动工作机制,搭建全科医生与公立医院专科医生联系沟通平台,协作医院专家号源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开放,开通转诊绿色通道,逐步建立公立医院出院患者随访服务制度,为下转患者提供连续性服务。
我省将根据辖区居民常见病、多发病主要病种,有针对性地提升门诊疾病咨询、诊断与治疗能力。有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鼓励开展特色科室建设,促进形成与上级医院功能互补、差别化发展的格局。鼓励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医师在基层医疗机构开展诊疗服务。同时加强急诊、院前急救、基层卫生应急能力建设,完善基层医务人员基本急救技能培训制度。加强住院服务能力建设,基层住院服务重点向社区护理、康复方向发展,有条件的可设置安宁疗护、老年养护病床,为二级以上医院下转患者提供必要的诊疗条件。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中(藏)医科和中(藏)药房建设,年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藏)医馆建设将实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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