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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ull/2023-00004 |
发布机构: |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标题: |
《青海省促进消费持续恢复升级若干措施》解读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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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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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23-02-15 |
是否有效: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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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青海省促进消费持续恢复升级若干措施》(青政办〔2023〕14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22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国办发〔2022〕9号),要求各地区完善配套方案,切实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省发展改革委着眼全面部署促消费工作,着力稳住消费基本盘,在严格对标国家意见五个方面20项重点任务,深入分析制约消费潜力释放突出问题,综合考虑暖企惠民促消费相关政策,研究起草了《若干措施》初稿,先后两次征求34个省级部门意见建议,充分采纳省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措施并修改完善,在此基础上,形成《若干措施(送审稿)》,报请省政府研究同意后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短期支持和中长期促进相兼顾,从系统全面促进消费的角度,安排5方面22项工作任务。
第一部分,应对疫情影响,助企纾困保市场主体。提出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支持重点行业恢复发展、强化财政金融政策支持、做好基本消费品保供稳价4条措施。
第二部分,创新载体模式,激发活力促消费复苏。提出开展促消费系列活动、丰富消费业态和模式、挖掘夜间消费潜力3条措施。
第三部分,聚焦重点领域,提质扩容稳实物消费。包括提振汽车消费市场、稳定住房家居消费、扩大农畜产品消费3条措施。
第四部分,顺应群众期盼,创新升级增服务消费。包括鼓励医疗健康消费、推进养老托育消费、支持家政服务消费、拓展文体旅游消费4条措施。
第五部分,强化服务支撑,多措并举提消费能力。推出打造多元化消费平台、健全消费品流通体系、多渠道促进居民增收、合理增加公共消费、营造良好消费环境5条措施。
第六部分,坚持统筹协调,压实责任抓任务落实。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实施保障、注重宣传引导3条措施。
与此同时,按照“任务清单化”形式,将促进消费重点任务细化为90条具体举措,形成责任清单,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推动任务举措落细落实落地。
三、重要意义
消费是最终需求,是服务融入国内大循环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引擎,对区域经济具有持久拉动力,事关保障和改善民生。《若干措施》紧扣当前制约消费潜力释放的主要问题,顺应人民美好生活新要求和消费升级新趋势进行系统部署,有助于推动消费加快恢复和潜力充分释放,进一步巩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为培育完整内需体系、加快形成强大市场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提供更加坚实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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