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000185/2017-00485 |
发布机构: |
省政府办公厅 |
标题: |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全省新农村新牧区建设2017年八项实事工程安排计划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青政办〔2017〕79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成文日期: |
2017-05-12 |
是否有效: |
是 |
主题词: |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全省新农村新牧区建设2017年八项实事工程安排计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5月4日
(发至县人民政府)
全省新农村新牧区建设2017年八项实事工程安排计划
为进一步推进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省委、省政府决定,2017年继续整合各类资金,实施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八项实事工程”。现将计划安排如下: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省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会、全省“两会”、全省农村牧区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围绕“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聚焦“四个转变”新思路,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创新工作方式,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民生实事工程为抓手,注重民生建设与脱贫攻坚紧密结合,持续实施好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八项实事工程,进一步夯实农牧业基础设施,提升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
二、安排计划
2017年,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八项实事工程共安排46个项目,总投资2119575万元。
(一)生产和生活设施建设工程。计划投资305045万元。
1.农村住房建设,计划投资150000万元。(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2.农业综合开发,计划投资67005万元。(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3.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投资50000万元。(责任单位:省水利厅)
4.农牧业生产发展,计划投资38040万元。(责任单位:省农牧厅)
(二)通水电路讯工程。计划投资555368万元。
1.人饮安全提升工程,计划投资20000万元。(责任单位:省水利厅)
2.通路工程,计划投资300000万元。(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3.电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计划投资228900万元。(责任单位: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
4.电信普遍服务实现光纤入村工程,计划投资6468万元。(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省财政厅)
(三)农牧民教育和培训转移工程。计划投资223000万元。
1.科技培训,计划投资2000万元。(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2.基础教育,计划投资221000万元。其中,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70000万元,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10000万元,普通高中建设工程5000万元,改善农牧区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10000万元,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30000万元,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55000万元,义务教育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5500万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5500万元,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7000万元,中等职业教育助学金3000万元。(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四)农牧民健康工程。计划投资362876万元。
1.巩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成果,计划投资5000万元。(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
2.公共卫生服务,计划投资41710万元。(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
3.地方病防治,计划投资2600万元。(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
4.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计划投资511万元。(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
5.卫生助残扶贫行动,计划投资470万元。(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
6.卫生对口帮扶和三下乡活动,计划投资576万元。(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
7.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计划投资5547万元。(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
8.落实城乡居民提标增补政策,计划投资306462万元。(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五)文化和法治进村入户工程。计划投资8819万元。
1.农村牧区放映公益电影项目,计划投资600万元。(责任单位:省广电局,省财政厅)
2.文化进村入户工程,计划投资7169万元。(责任单位:省文化新闻出版厅)
3.法律援助项目,计划投资1050万元。(责任单位:省司法厅)
(六)扶贫开发工程。计划投资427800万元。
1.产业扶贫工程,计划投资178000万元。(责任单位:省扶贫局)
2.安居脱贫工程(2017—2018年),计划投资249800万元。(责任单位:省扶贫局)
(七)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计划投资196667万元。
1.林地保护与建设工程,计划投资186667万元。其中,天然林保护工程43789万元,“三北”防护林工程7500万元,退耕还林工程33128万元,中幼林抚育4536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程91614万元,造林补贴6100万元。(责任单位:省林业厅,省财政厅)
2.水土保持工程,计划投资10000万元。(责任单位:省水利厅)
(八)高原美丽乡村建设。计划投资40000万元。(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八项实事工程落实工作,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及时分解落实目标任务,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台账,明确时限,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项目进展情况及时报省政府。
(二)强化工作责任。各责任单位要切实担负起牵头抓总的责任,逐级落实工作责任,层层细化目标任务,强化跟踪督查,一件一件抓落实,一项一项抓兑现。各地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衔接,统筹安排,紧盯任务,协调推进。
(三)抓好项目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加大项目建设的协调落实力度,积极主动研究项目建设协调、落地等工作,确保项目无缝对接。各地要以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八项实事工程实施为重点,积极筹措资金,整合好现有涉农项目和资金,精心组织,凝聚合力,跟踪督办,审计监管,确保八项实事工程落到实处。
(四)突出重点任务。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突出解决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强化措施,全力推进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八项实事工程,确保取得实效。
附件:全省新农村新牧区建设2017年八项实事工程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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