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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000185/2012-01032

发布机构

省政府办公厅

标题

我省试行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导则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其他

成文日期

2012-10-09

是否有效

主题词

我省试行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导则

为指导各地有序推动新型农村社区试点建设工作,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青海省规划设计研究院和西宁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了《青海省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导则(试行)》,并印发各地执行导则对县(市)域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新型农村社区空间发展和详细规划、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与管理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为全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

新型农村社区是按照城乡规划统一建设、居住方式与产业发展相协调、设施配置以城市社区配置为标准,具备较为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新型农牧民聚集区是我省近年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探索形式之一。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以产业发展为先导,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建设,实现“三化”协调统筹发展,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农牧业产业化发展及土地资源集约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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