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000185/2012-01037 |
发布机构: |
省政府办公厅 |
标题: |
我省超额完成2012年度城镇保障房建设任务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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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其他 |
成文日期: |
2012-12-15 |
是否有效: |
是 |
主题词: |
记者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截至目前,我省城镇保障性住房今年新建项目已开工建设3.54万套,竣工7万套,入住4.9万套,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0%、136%和107%,全面超额完成2012年度城镇保障房建设任务。
2012年,我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任务3.54万套,竣工5.17万套,安排入住任务4.62万套。加上2011年结转项目共计在建21.52万套。为保证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我省切实加强了九大方面的工作:一是实行“一把手”工程,坚持把保障房建设始终摆在突出位置。二是注重规划布局,注意将保障性住房布局在中心城区和主要城镇。三是加强资金筹措,今年,积极创新融资方式成功发行了保障房私募债50亿元,并加大了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四是确保土地供应,实行政府储备土地优先提供保障房建设。五是严格建设标准,强化建设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六是狠抓准入分配,普遍实行政策、程序、房源、对象、过程、结果、投诉处理的“七公开”制度,严格执行“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的分配程序。七是积极推行市场化运行、社会化管理与群众自我管理相结合的物业服务方式。八是在资金、土地、管理等方面采取创新举措,着力破解“筹资难”、“供地难”、“管理难”问题。九是强化监督检查,采取分片包干的办法,对保障房建设过程开展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重点督查,及时处理质量和安全隐患。
据悉,自2008年开始实施大规模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以来,到今年通过5年时间的努力,我省已初步建成以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其他保障形式同时并举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作者:利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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