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000185/2013-01239 |
发布机构: |
省政府办公厅 |
标题: |
最大限度帮助困难群众实现安居夙愿 今年我省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2.5万户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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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其他 |
成文日期: |
2013-03-27 |
是否有效: |
是 |
主题词: |
3月26日,记者从省民政厅了解到,2013年全省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建设任务为2.5万户,户均补助标准2.2万元。
省民政厅介绍,各地在建设任务的具体安排上,将统筹考虑贫困山区、脑山地区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将项目建设予以倾斜,确保全省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建设在4月底前全面实现开工;严格把握政策界限,把工作重点和对象牢牢锁定在居住危险房屋中的五保户、低保户、残疾户及重点优抚对象家庭,不随意扩大实施范围;严格履行“三级审核、三榜公示”的工作程序,切实做到危房改造计划公开、对象家庭情况公开、享受政府补助标准公开。同时,建立健全危改户家庭档案管理,进一步强化资金管理,要求不得将危房改造资金用于与建设人居住房无关的项目,更不得用于围墙美化、环境整治、土地平整、庄廓改造等形象工程。采取“一卡通”的形式发放补助资金,坚决杜绝乱收费现象,确保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到危改对象手中。
今年农村危改以“多补一点、少建一点、帮扶一点”为工作思路,采取有效措施,充分依靠各级政府建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对口帮扶制度,完善“县级干部包乡、乡镇干部包村、党员干部包户、邻里群众互助”的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帮助困难群众实现安居夙愿。
省民政厅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发改、建设、财政部门的协调工作,着力强化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联巡、联检、联查制度,确保困难群众住上安全房、放心房。(孟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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