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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000185/2013-01244 |
发布机构: |
省政府办公厅 |
标题: |
保障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资金下达我省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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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其他 |
成文日期: |
2013-05-03 |
是否有效: |
是 |
主题词: |
记者4月25日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向我省下达201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20680万元。
根据两部委要求,我省将严格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及时将中央预算内投资统筹用于近两年计划安排的新建廉租住房、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中央下放煤矿棚户区改造、国有林区(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和国有垦区危房改造项目直接相关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其中,优先安排特殊困难地区和林区职工等困难群体棚户区改造。同时,将切实加强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组织协调,及时付诸实施,加快建设进度,强化质量管理,确保与房屋工程同步建成并投入使用。 (利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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