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000185/2023-00203 |
发布机构: |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标题: |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文字号: |
青政办函〔2023〕170号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成文日期: |
2023-12-19 |
是否有效: |
有效 |
主题词: |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国内各领域高层次专家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中的参谋作用,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重点产业、学科发展需求,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海省人民政府科技顾问聘任办法(暂行)的通知》(青政〔2020〕35号),经省政府同意,决定续聘王浩等6名、新聘王坚等11名两院院士为省政府科技顾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政府科技顾问
(一)续聘科技顾问。
王 浩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何雅玲 中国科学院院士、西安交通大学教授
陆建华 中国科学院院士、清华大学教授
南志标 中国工程院院士、兰州大学教授
姚檀栋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科学院青藏高原研究所研究员
张伯礼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工程院医药卫生学部主任、天津中医药大学校长
(二)新聘科技顾问。
王 坚 中国工程院院士、之江实验室主任
王成山 中国工程院院士、天津大学教授
刘文清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研究院研究员
孙世刚 中国科学院院士、厦门大学教授
吴天一 中国工程院院士、青海省高原医学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邹志刚 中国科学院院士、南京大学教授
郑兰荪 中国科学院院士、厦门大学教授
张小曳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气象科学院研究员
张建云 中国工程院院士、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教授
曹晓风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科学院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研究所研究员
彭建兵 中国科学院院士、长安大学教授
二、主要职责
省政府科技顾问履行《青海省人民政府科技顾问聘任办法(暂行)》规定的职责,为青海创新型省份建设建言献策,提供战略咨询和智力支撑。
三、聘任管理
省政府科技顾问聘任期3年。省科技厅负责省政府科技顾问的日常联络、组织协调和服务管理等工作。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1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办: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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