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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0-03-15 04:45 来源: 作者: 编辑: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省民宗委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海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西宁市七一路348号;邮编:810000;电话:0971-8452402;电子邮箱:qhmzzj@163.com。
  一、概述
  2009 年,省民宗委按照《条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意见》的精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完善组织机构、建立规章制度、公开政府信息、规范公开载体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完善组织机构。省民宗委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省民宗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省民宗委政府信息公开事宜和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是省民宗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负责人。
  (二)建立工作制度。按照《条例》规定,结合省民宗委实际,编制了《省民宗委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省民宗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省民宗委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明确规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和监督保障机制及相关工作规范。
  (三)开展内容建设。根据《条例》要求,按照由近及远的原则,依据工作职能,对省民宗委的规范性文件目录进行分类审核,编制完善了《省民宗委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四)搭建信息公开平台。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电话和电子举报信箱,接受公众监督。
  (五)加强宣传培训。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学习了《条例》的立法精神、主要内容、重要意义,提高了委领导及全体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7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公共服务类信息10条;行政许可类信息7条;行政处罚类信息13条;行政强制类信息1条;其他具体行政行为17条;政策法规类信息1条;规范文件类信息5条;民族团结进步类信息96条;公开出版类信息14条;工作动态类信息191条。以上信息通过《青海民族宗教》刊物、公报、网站、新闻媒体等进行公布。
  一是结合职能履行进行公开。通过对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工作制度、工作动态等方面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向社会及时发布省民宗委在履职过程中的相关信息,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
  二是结合重点工作进行公开。围绕 《青海省实施〈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的意见》、 《青海省扶持人口较少民族(撒拉族)发展专项建设规划(2006-2010年)》,做好规划 的发布和政策解读,及时向社会公开规划实施进展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发布了《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提纲》,推动广大干部群众学习掌握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对省直各部门和各州地市政府开展对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切实维护民族团结、各宗教和睦和社会稳定。
  三是结合重大活动进行公开。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通过举办全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经验交流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等各项重大活动,大力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氛围。加大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民族宗教法律法规的宣传,扩大民族宗教工作和省民宗委工作的社会影响。
  (二)公开形式
  通过《青海民族宗教》、《青海政报》、《政风行风热线》、网站、新闻媒体、文件、信息等形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对涉及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对省民宗委的工作职能、领导分工、内设机构职能及办公电话,各州(地、市)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联系电话;对民族宗教方面基本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委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办事规则等进行公布;并向省政府门户网站提供少数民族丧葬习俗、清真食品管理等有关民族宗教事务方面的内容;在《青海民族宗教》上开设政务公开专栏,公开《青海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青海省宗教事务条例》颁布施行之际,在青海日报、省人大网站上予以全文登载;严格按照《中国穆斯林出国朝觐报名排队办法》,建立健全公开、公平、公正的报名排队制度,朝觐名额分配数量与朝觐报名人员次序张榜公布,做到公正、透明;在政府专网网站上设立政务公开栏目,公布省民宗委行政审批项目,办事指南,发布民族宗教信息,工作动态,图片新闻。还通过《政风行风热线》,解答群众提出的有关问题,方便了群众。同时,通过开设咨询电话、发放征求意见函、公众留言和领导信箱,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履行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推进行政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没有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单位2009年度共接受群众咨询160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150次,当面咨询接待10次。
  主要涉及民族宗教政策、清真食品办理、民族成份更改、民族教育、民族文化、朝觐工作、民族宗教知识等方面的内容。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本单位2009年度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涉及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本单位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事务中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09 年,省民宗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但与全面、正确、有效地施行《条例》和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由于民族宗教工作政治性、政策性、敏感性都很强,涉及面广,许多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政策往往以省委、省政府的名义下发或公布执行;省民宗委文件、信息多数在系统内部或需要协调的部门、地方政府之间进行,需对外公开的情况很少;由于办公楼拆迁,在建立政务公开电子信息公告栏、网站等方面有些滞后, 公开形式、办理方式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改进; 工作机制有待完善。
  今后工作中,我委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施行《条例》,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规范和理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机制,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二是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增强做好政府信息政府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
  三是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培训,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

主办: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青海省人民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 青海省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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