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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财政厅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0-03-15 04:10 来源: 作者: 编辑: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青海省财政厅编制。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财政信息情况,其他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并附相关指标统计表。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在“青海省财政厅政务公开信息网”( 网址: http://qhcz.gov.cn )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海省财政厅政府财政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西宁市黄河路30号;邮编:810001;电话[传真]:0971-6115420)。
  一、    基本工作情况
  (一) 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为做好2009年的 政府 财政 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推进 全省财政系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09年,我厅在以厅党组书记、厅长程丽华同志任组长,各副厅长任副组长,厅机关各处室、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青海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强了对政府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 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财政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即 编制厅机关政府财政信息公开目录,对拟公开的政府财政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指导、协调厅属各处室和事业单位的政府财政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会同厅监察处对本厅政府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从组织机构上保证了政府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
  (二)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09年,我厅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把此项工作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同时认真组织厅机关各处室的联络员学习领会, 切实保障了这项工作顺利开展,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对 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财政政策和涉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民生方面的规章制度在财政网站上及时公开;对财政厅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在财政网站和厅机关办公楼大厅的电子触摸屏上公开;特别对财政部门实施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财政规划,财政预算、决算报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财政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财政政策,突发公共事件的财政应急预案及应对情况在财政网站、青海日报、国家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重点公开,同时还将公开的财政规章制度分别送省档案馆、图书馆和西宁市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大厅,方便财政管理相对人查阅,并通过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席会议的方式公开财政信息。
  在抓好制度建设的同时,我厅还十分重视政务公开网站建设, 对现有的网站进行升级改版,聘请专门技术人员,做好网站建设,在编制政务公开目录的同时,制定信息公开职权运行流程,设立了政务公开栏目,利用电子政务,构建网上信息公开,互动服务平台,进一步 推进了财政信息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为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提供了基本保障。
  (三)加强监督,保证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2009 年,我厅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行政审批等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以人民群众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为重点,将办事制度、受理部门、办事程序、条件、收费标准等社会服务 信息向社会公开,加大了办事公开制度的力度。为拓宽群众对我厅工作监督渠道,提高工作透明 度,强化社会监督,在厅办公楼前后分别设立了政务公开举报箱,广泛征求群众对我厅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大了政务公开社会监督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财政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财政信息数量。 2009 年本厅在规范清理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青海省财政厅 机关政府财政信息公开实施办法 》规定,对应公开政府财政信息作到及时公开,不应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保密法》的规定不予公开。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财政信息的分类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 本厅主动公开的政府财政信息主要有8个类别:一是机构设置,包括机构设置、职责范围、领导简历、联系方式等情况;二是法规性文件,包括财政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财政政策、发展规划;三是财政预决算报告;四是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和标准;五是政府采购,包括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政府采购业务流程、投诉处理及违法违规处罚决定、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六是行政审批,包括财政审批许可事项的依据、办事流程、所需材料及相关办理结果;七是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和实施情况;八是突发公共事件的财政应急预案等。
  (三)政府财政信息公开情况。 2009 年为方便公众了解财政信息,全年公开政府财政信息1500多条。在网站上公开财政规范性文件62件,同时分别送省档案馆、图书馆和西宁市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大厅,供公众查询;编印《政策指南》一书共搜集规范性文件229件予以发放,编印各类财政信息187期,集中反映财政工作动态和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在《青海日报》、政府采购网等新闻媒体上公布各类政府采购公告等政府采购信息311次,其中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公告61次,较好地反映省政府采购工作情况;公布财政行政许可项目4项,行政审批项目9项。
  另外,2009年我厅没有收到政府财政信息公开申请,没有政府财政信息复议和诉讼情况。
  三、政府财政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 年我厅政府财政信息公开实行免费,同时也坚持免费公开政府财政信息和免费提供各类应当公开的政府财政信息的作法,为财政管理相对人服务。
  四、存在的问题和应对情况
  2009 年,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宣传不够,认识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主要表现在:一是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与政务公开工作不相适应;二是对政务公开工作不够重视,内部工作机构之间缺乏配合和沟通,人员少、任务重,工作开展不平衡。三是责任追究以及考核制度等各项制度建设还不够完善,没有相应的约束机制,政务公开工作有待于制度化、规范化。四是经费投入不足,网站建设和技术力量等跟不上政务公开工作需求。五是公众与部门之间缺乏互动,没有达到应有的政务公开效果。
  为改善这些问题,需要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培训力度,特别是邀请专家对财政领导干部进行了培训,以取得实效,把政府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做得更好。
  五、 做好财政信息公开的几点思考
  (一)接收人大和政府的监督。财政预算的安排、预算的执行以及重大资金收支情况定期向人大和政府汇报,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明确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财政事项,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继续做好工作。
  (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通过设立投诉箱、投诉电话,征询各界群众的意见,努力加强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改进工作作风,完善财政执法公示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规范财政管理行为,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
  (三)继续深化财政改革。积极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和政府采购制度,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完善监管机制,提高财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理财水平,把财政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总之,财政厅在推进政府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作了一些工作,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我们继续总结,抓问题,找差距,强工作,加快全省财政系统信息公开工作进程,赢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财政工作的理解、支持和信任,提高财政机关办事效率,增强财政工作透明度,为财政依法管理,实现“阳光财政”目标继续努力。

主办: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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