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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事办公室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8-02-13 06:17 来源: 省外事办公室 作者: 编辑:

  本年度工作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省外事办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青海省外事办公室门户网站(www.qhws.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青海省外事办公室综合处(电话:8247035)。
  一、概述
  2012年,青海省外事办公室在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按照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坚持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涉外服务工作一项重要内容,把信息公开作为加强行风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积极推进信息公开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工作透明度,取得较好成效。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省外事办始终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措施。组织全办干部职工学习《条例》、《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和《青海省行政权力透明运行工作意见》等规范性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处,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事务。与此同时,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做到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在实处
  (二)贯彻《条例》,落实制度。按照省政府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安排,积极协调有关业务处室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选派专人参加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培训,学习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要求和方式方法。依据《青海省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青海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和《青海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管理办法》,加强对《青海省外事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青海省外事办公室信息发布制度》等配套制度的贯彻落实、指导和督促工作,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三)严格审查程序,明确公开范围。2012年,我们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省外事办门户网站进行了充实,使这一平台更好地适应信息公开新要求。依据《青海省外事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青海省外事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信息按外事要情、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动态、视频信息、国际交流、友好城市、政策法规、招商引资、机关建设、签证信息、办事大厅等10个专栏,在省外事办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按照省法制办文件要求,结合我办实际,对本机关负责实施的13项行政职权(其中行政审批类6项,行政强制类2项,行政收费类1项,其他行政行为4项)进行逐一梳理,梳理意见已报省法制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我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7条(含本单位主动公开的对外交流和外事服务等信息),青海省外事办公室门户网站访问人次和被访问页面数稳定增长,总访问量为 163237余人次。
  (一)主动公开范围和内容
  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中共青海省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外事办制定印发的有关涉外管理工作、因公出国(境)管理、对外友好交流、侨务工作、台港澳工作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13个。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相关文件1个,在门户网站、办事大厅向社会公开。
  行政许可(审批)相关信息。在省外事办门户网站和办事大厅向外公布我办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等相关内容共7个。
  扶贫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公开了《奖教助学专栏》和《青海省外事侨务办公室侨心工程捐赠程序暂行办法》。
  以上信息的发布,为公众获取涉外工作信息,提高我办工作透明度提供了基本保障。
  (二)主动公开途径
  1、互联网
  在青海省外事办公室门户网站,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网上办事栏目和公众互动栏目,发布各类信息,方便公众申请办理各类事务和获取咨询意见。
  2、其他形式
  根据工作实际,通过省外事办办事大厅的政务公开栏、“外事侨务情况简报”、“台港澳工作”以及青海日报、青海电视台、青海新闻网、中国台湾网、华夏经纬网等有关新闻媒体及时向外公布有关信息。向省档案馆信息查阅中心、西宁市行政服务中心、省图书馆等报送有关政府信息,依法对外进行公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办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参加培训少,业务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今后,我办将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和有关精神,加大政务公开推进力度,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政策和规定,依法、真实地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主办: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青海省人民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 青海省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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