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青海省地方税务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我局门户网站(http://www.qhds.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海省地方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西宁市昆仑路9号,邮编:810001,电话:0971—6165889 6165722)。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2年,我局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条例》、《规定》等有关精神,切实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公开意识,增强公开力度,创新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计划性。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重点任务和具体要求,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省局机关和基层各局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修订完善了青海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公开审查办法等制度,不断规范政务公开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在全省地税工作会议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等全系统综合性会议上对做好地税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要求,增强了各级地税部门做好此项工作的主动性。以提高兼职干部工作能力为抓手,组织干部学习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制度规范,相互交流工作经验,提高公开意识,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三、完善公开内容,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一是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制定《青海省地方税务局深入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青海省地方税务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规程》,梳理地税系统执法依据,明确执法主体、执法权限和工作职责,确保每一项税务行政执法行为都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同时为最大限度地规范税收执法中的自由裁量行为,减少执法随意性,制定了青海省地税系统行政执法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流程,涵盖税务登记、税款征收、发票领购、减税免税、纳税检查、行政处罚、法律救济以及规费征收等税费征管的各个方面,将税收执法的全过程置于纳税人的监督之下。深入推进执法责任制,做好税收执法责任制电子化考核,不断提高干部执法水平。二是以公开促进纳税服务。进一步深化办税公开,提高纳税服务效能。针对纳税人多元化需求和社会普遍关注的各项税收政策法规,通过举办政策培训讲座等方式,深化解读性宣传工作,使纳税人及时了解税收政策和办事程序。对内建立完善纳税服务监督考评体系,明确纳税服务的内容、标准、目标、考核等工作制度,确保纳税服务质量。三是以公开提高工作效能。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等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办公经费收支、招待费支出、车辆管理、办公物品采购、公有财物处置、财务审计等行政后勤事务及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录用、评先评优等工作的决策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等集体决策制度,制定工作月例会制度,明确决策流程,推行阳光决策。四是以公开促进廉洁勤政。围绕重点抓公开,强化对个体业户纳税定额核定、所得税优惠政策审批等重点环节、重点事项的监督和公开力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强化对各级领导干部、基层一线税收管理员等重点岗位的监督,实行税务人员向纳税人述职述廉制度,面向外部搞公开,借助外力抓监督,促进地税干部秉公办税、廉洁勤政。
四、创新公开形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新的税收政策出台或需要临时告知纳税人的事项,随时公开。在对外政务公开上,主要采取以下形式:一是强化办税服务厅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统一设立政策宣传栏、税负公开栏、执法程序栏、服务承诺栏、廉政纪律栏和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提供办税指南、涉税事项示范文本、税收宣传资料,进行政务公开。二是构建以省局网站为主干,对接青海新闻网等主要媒体,连通国家税务总局、各州地市地税局网站的电子政务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相关内容。三是搭建“12366”纳税服务热线,建立健全省级地方税收纳税指南库,设立地方税收专家座席和联络人员,接受纳税人咨询。四是积极发挥《青海税报》的宣传优势,借助省级各主要新闻媒体的辐射功能,全方位向社会传递政策资讯和地税动态。在对内政务公开上,主要通过系统内部网站公布、电子公文、张贴告示、会议通报、地税信息、公示、会议等形式,向内部人员公开相关事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完整、准确、及时把应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并根据群众需求,明确对内、对外公开重点。对外公开内容主要包括税务登记、税款征收、发票领购、减税免税、纳税检查、行政处罚、法律救济、规费征收等9类99项,将地税系统内外普遍关注和涉及广大纳税人利益,以及容易产生不公平、不公正、不廉洁行为的环节和事项等作为公开的主要内容,充分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了服务质量。对内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重大决策、干部任免、内部审计、财务管理、大宗物品采购及基建项目招投标等7类30项。去年在门户网站根据公开“三公”经费的工作要求,我局公开了全系统“三公”经费2011年决算和2012年预算安排情况说明。对外和对内公开的内容涵盖了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方方面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2年,全系统受理依申请公开0次,受理电话和12366服务热线咨询8999人次、网上咨询105人次、局长信箱0人次,受理现场咨询15000余人次。除以上形式外,我局没有收到其他情况的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一直以来,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不收取任何费用。2012年,我局尚未收到公民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因此尚无收费及减免费用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尚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人员和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政务公开工作进展不平衡,政务公开范围、层次及涵盖面较窄;二是缺乏专职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部门和人员,职责不明晰,缺乏相应的配套措施,部门配合协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主动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针对以上问题,在下一阶段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根据总局和省政府工作要求,重点加强以下工作: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教育,一方面加大社会宣传工作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知晓率;另一方面加强干部的学习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二是不断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把执法程序公开、执法结果公开与责任追究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切实把握公开工作重点,以公众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各种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提高网上公开成效,为公民、纳税人和其他组织获取信息提供便利条件。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充实人员配置,加强做好信息公开培训,全面提高信息公开能力。
主办: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青海省人民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 青海省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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