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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地税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8-02-13 08:40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作者: 编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青海省地方税务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我局门户网站(http://www.qhds.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海省地方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西宁市昆仑路9号,邮编:810001,电话:0971—6165889 6165722)。
  一、概述
  2013年,我局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认真贯彻《条例》、《规定》等有关精神,切实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公开意识,加大公开力度,在公开内容的针对性、公开范围的广泛性、公开渠道和方式的多样性以及公开时限的及时有效性上下功夫,高起点、多层面地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一)加强组织,完善制度,确保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强化党组统一领导,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及时对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进行调整,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健全了包括办公室、法规、征管、税政、稽查、计财、监察、人事等部门在内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了主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助抓、职能处室合力抓的领导机制。在各基层单位明确了工作要求,指定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完善青海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公开审查办法等制度,制定了科学有效的《青海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进一步规范了政务公开工作。
  (二)突出重点,增加深度,抓关键环节开展信息公开。在全省地税工作会议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等全系统综合性会议上对做好地税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要求,增强了各级地税部门做好此项工作的主动性,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1.建章立制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一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十二五”时期税务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规划(2011-2015)》和《青海省地方税务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下发了《青海省地税系统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青海省地税系统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评价标准(试行)》等制度,从健全组织保障,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履行税收职责,规范税收执法;优化纳税服务;强化行政监督,落实问责制度;防范化解矛盾纠纷,畅通法律救济渠道和加分项目等六大类、19项评价内容、52项评价指标对依法行政评价工作进行了细化、量化,切实将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和要求,贯穿、渗透于税务行政管理工作中去,有效地处理和解决税收征管中的各种实际问题。二是结合实际工作,制定下发了《青海省地方税务局依法行政考核办法(试行)》、《青海省地方税务局依法行政考核指标(试行)》,《办法》分总则、考核内容和基本要求、考核方法、考核结果及其应用、附则等五章二十七条,对考核目的、适用范围、指导思想、考核原则、考核内容、考核标准、考核形式、等级确定等进行了明确;《考核指标》通过设置分级分类指标和考核内容,对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提高地税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和改进税收制度建设;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内部税政管理考评和社会满意度评价以及加分项目等十项一级评价项目,42项二级评价指标、43考核内容和标准进行了细化、量化。通过科学设置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指标,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改进工作,全面深入推进地税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2.加强税收政策措施落实过程中的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坚持把落实各项税收政策特别是税收优惠政策作为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举措,认真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促进西部大开发、扶持小微企业发展、鼓励相关产业发展、保障残疾人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等的各项政策。严格按减免税审批程序,公开减免税政策、要求和标准,全系统共减免各项税收24.2亿元,占税收比重为15.9%。二是加大行政审批公开力度,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对现行行政审批项目目录进行了在清理,取消并公布一项非许可行政审批事项。三是加强咨询辅导,满足纳税人多元化需求。广泛开展税法宣传,建立税收政策提醒和辅导制度。紧扣群众较为关注的税收热点、重点、难点、焦点问题,通过大力开展税法宣传“下乡村”、“进集贸市场、进社区、进学校、进党政机关、进清真大寺”等有特色、有成效的宣传活动,使纳税人及时了解了税收知识和办事程序,并懂得利用所掌握的税收知识进行税收筹划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四是深化政策解读,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西部大开发政策、营改增等新的税收政策法规,通过举办政策报告会、培训讲座、案例讲解等方式,提供新税收政策的详细解读,及时向党政领导和广大纳税人进行了宣传和公开,为他们了解税收政策提供了帮助和指导,减少了纳税人由于了解相关税收政策不及时或理解、领会政策与税务部门有偏差而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3.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认真落实《青海省地税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及《青海省地税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基准(试行)》,指导基层地税机关及执法人员合法合理地行使自由裁量权。通过落实基准制度,从根本上消除因条件模糊、人为因素,造成行政自由裁量的随意性和不公开、不公正性。进一步做好裁量基准的贯彻落实工作,全面掌握基准制度落实情况,查找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修改完善基准制度,有针对性地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执行效果。
  4.推进内部管理中的行政决策公开。加强项目规划、立项、审批、招标等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等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财政预算管理、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公示制度,制定《青海省地方税务系统基建管理暂行办法》、《青海省地方税务系统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青海省地方税务局公务用车经费管理暂行办法》、《青海省地方税务局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将办公经费收支、招待费支出、车辆管理、办公物品采购、公有财物处置、财务审计等行政后勤事务全部纳入公开范围。严格遵守政府采购制度,对达到集中采购标的项目,一律纳入属地政府集中采购管理。明确“系统内基建规模标的100万元以上的,必须交由省上专门招投标部门进行公开招投标”的规定,严格了基本建设监督管理。对未纳入政府采购目录或达不到集中采购标的项目,由监察、审计、计财、办公室等相关部门组成局机关采购办公室,采取“发布竞标通知、参标单位报名、现场询价竞标、现场民主评标”等程序组织实施采购,确保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的公开透明。二是推行阳光决策,提高科学决策水平。进一步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等集体决策制度,制定工作月例会制度,明确决策流程,由相关部门提交议案、征求各方意见后集体研究确定。对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录用、评先评优做到事前公告、事中公示、事后通告;大额资金分配使用、大宗物资采购、基建工程一律提交局长办公会决定,并纳入政府采购或公开招投标,体现决策民主、决策公开,对比较重要的决策事项均形成会议纪要存档备查。同时,在做出可能影响全局的重大决策或各项制度的发布实施前,除了向相关部门、基层单位和税务干部征询意见外,还聘请有关专家进行论证,建立决策事项的事前公开征询及实施效果反馈机制。如,我们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加强了对系统内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培训和指导。三是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用人机制。推行和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竞争上岗、考察预告、任前公示、任职试用期等制度,选人用人公信度进一步提高。在干部奖惩方面,公开先进的评选标准、条件、程序和结果,公开干部处罚的依据、条件、权限、程序和结果。公务员考核由集体进行测评,把测评结果作为奖惩的重要依据,尊重群众的意见,使奖惩更加客观公正。
  5.加强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深入推进执法责任制,从定岗定责入手,在规范工作规程上做文章、在检查考核上下工夫、在过错追究上抓落实、在配套机制上求完善,积极做好税收执法责任制电子化考核软件升级和推广,对税收执法工作实施动态监控、自动考核,纠正执法过错、提高执法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运行的《地方税务信息管理系统》设定54个考核率、212个过错追究行为、424个考核点,通过电子考核软件对征收管理、税务稽查、税收法制和税务执行等执法环节实施过程控制、日常监控和执法考核,每月月末自动执行考核指令、自动生成考核结果,使每个被考核单位的征管情况,每位执法人员的执法情况都可以随时查询核对,使考核结果更加快捷、客观、透明。截至2013年12月份,全省地税系统共执法考核通报576期,追究过错责任580人。其中:经济惩戒513人;批评教育31人;责令书面检查8人;通报批评8人;责令待岗4人;取消执法资格16人。
  (三)更新手段,创新方式,多层次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依据《青海省地方税务局深入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青海省地方税务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规程》,抓好各类载体建设,采取多种措施,做到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新的税收政策出台或需要临时告知纳税人的事项,随时公开。
  1.依托办税服务厅开展工作。把对外政务公开的要求融入到全省地税办税服务厅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当中。在硬件设施上,统一设立政策宣传栏、税负公开栏、执法程序栏、服务承诺栏、廉政纪律栏和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全面公开岗位职责、纳税人权利义务、服务承诺、行政许可审批、行政收费标准、税务处罚依据,及时公布地方税收政策、税负核定和减免税等涉税事项,建立地税超市,免费提供办税指南、涉税事项示范文本、税收宣传资料和各类纳税申报表。在优化服务上,推进涉税事项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结,普遍设立了税收咨询台、导税员,公开并落实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服务联系卡、纳税提醒服务、延时服务、假日预约服务等举措,提高了办税效率。
  2.发挥门户网站宣传公开作用。将信息化建设作为推进政务公开的重要手段,加强地税门户网站建设,不断提升网站功能,大范围公开政策法规、税收优惠、办税指南、纳税服务、行政审批、监督举报等信息,并完善网上交流咨询、表单下载、网上诉求快速处理等功能,提升了网站实用性,让纳税人足不出户“知税”、“办税”。 同时,构建了以省、市、县、基层分局四级地税部门广域网为主干,ODPS公文处理、FTP等局域网为补充的行政管理公开平台,公开各类信息。省局门户网站共计发布信息4424条,答复网上咨询109条,处理局长信箱反映问题11条,处理举报投诉4条,累计点击率902943次。
  3.依托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公开。我局通过国地税合作共建12366系统,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互动性,通过语音咨询、人工咨询、举报投诉等互动功能,将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税务知识、办税程序等信息对纳税人进行有声服务。截至2013年底,12366热线共受理地方税务业务17000人次。
  4.畅通新闻媒体宣传平台。借助省级各主要新闻媒体的辐射功能,发布涉税政策的同时,刊发新闻稿,及时公开和解读税收法律法规、征管办法、优惠政策,及时宣传地税涉税公开动态。积极发挥《青海税报》宣传税收、传播信息、提供服务的作用,通过设置“纳税人之歌”、“政策解读”等喜闻乐见的栏目,全方位向社会传递了地税动态、政策资讯和队伍建设成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完整、准确、及时把应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并根据群众需求,明确对内、对外公开重点。对外公开内容主要包括税务登记、税款征收、发票领购、减税免税、纳税检查、行政处罚、法律救济、规费征收等9类99项,将地税系统内外普遍关注和涉及广大纳税人利益,以及容易产生不公平、不公正、不廉洁行为的环节和事项等作为公开的主要内容,充分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了服务质量。对内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重大决策、干部任免、内部审计、财务管理、大宗物品采购及基建项目招投标等7类30项。去年在门户网站根据公开“三公”经费的工作要求,我局公开了2012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2年部门决算和201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及说明。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全系统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受理电话和12366服务热线咨询17000人次、网上咨询109人次、局长信箱11人次,受理现场咨询3.2万人次。除以上形式外,我局没有收到其他情况的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3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及费用收取和免除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费用支出情况。本年度用于办税服务厅和征管一线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和设施建设、地税网站改版建设、开展税收宣传月系列活动、印制宣传手册、开展培训等费用49.8万元。
  (二)费用收取和免除情况。2013年,我局尚未收到公民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因此尚无收费及减免费用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部分人员和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政务公开工作进展不平衡,政务公开范围、层次及涵盖面较窄;缺乏专职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部门和人员,职责不明晰,缺乏相应的配套措施,部门配合协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二)改进措施。针对以上问题,在下一阶段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根据总局和省政府工作要求,重点加强以下工作:
  1.健全工作机制。我局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工作需要,进一步健全组织领导机制,明确工作职能。不断完善公开各项制度,把执法程序公开、执法结果公开与责任追究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加强干部的学习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充实人员配置,加强信息公开培训,提高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决策部署的能力,推动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2.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大社会宣传工作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知晓率。根据岗位设置情况,结合信息化应用,切实把握公开工作重点,不断完善行政执法运行流程,将行政执法职权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以公众需求为导向,扩大公开范围,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行政执法主体及其职权、执法依据发生变化时及时予以公告。
  3.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各种公开平台和渠道的传播宣传作用,提高网上公开成效,为公民、纳税人和其他组织获取信息提供便利条件。加强青海地税门户网站建设,发挥网上税务窗口作用,推进主动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为公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入口,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不断增强栏目的互动性,主动为群众公开信息,并接受群众监督。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专项检查,严格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
  4.以监督促工作落实。把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总体工作部署,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监督,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严格把关,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或半公开、假公开,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同时,鼓励地税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主办: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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