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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调查总队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8-02-13 08:41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作者: 编辑:

  为更好地向党政领导、有关部门、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等提供统计调查信息,充分发挥统计调查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活动的服务作用,提高工作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国家统计局青海调查总队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统计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统计信息情况,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统计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统计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青海调查总队网站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青海调查总队综合处(0971-6362531)。
  一、概述
  2013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青海调查总队紧密结合“提高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的统计调查工作目标,以建设“服务型统计”的工作责任,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设,逐步深化统计信息公开内容,努力满足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全面贯彻实施《条例》,总队党组高度重视,按照省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狠抓落实,及时制定了青海调查总队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公开指南及公开目录,确定了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同时,队内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学习和讨论。通过学习,全体干部深刻认识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民主决策的客观要求,是政府工作人员正确行使权利、预防腐败的重要手段。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和保密制度。总队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建立健全各项信息公开制度,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开展。一是建立并坚决贯彻执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年度报告制度、首问负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二是建立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保证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保证公开内容真实有效。三是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总队要求公开的信息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公开,明确规定了各处室每月上报信息的时限和数量,确保了网上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充实。四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和保密制度。制定了规范计算机管理和信息网络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对涉密文件、商业秘密、个人信息等资料实行管理负责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及相关制度办理,增强统计调查保密工作的规范性,从根本上保证了网络信息安全。
  (三)严格督导考核,确保信息公开到位。为确保信息公开落实到位,总队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督导考核。一是坚持每季度对信息公开条目进行公布。二是通过设立统计调查违法举报信箱以及群众来电来访等形式接受群众监督,对于信息应当公开而未公开或未及时公开的,严格追究责任。截至目前,未发生过任何失泄密事件或行政违法违规事件,群众投诉案件数持续为零。
  (四)围绕统计调查实际,狠抓公开工作落实。围绕统计调查常规工作,基本单位名录库、企业一套表制度、数据采集处理软件系统和联网直报系统统计“四大工程”建设,做好统计调查政府信息公开,广泛开展统计普法宣传,规范统计调查事务办理程序,提供统计标准和制度查询,引导社会公众了解和支持统计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本省有关统计调查数据管理与发布工作的规定,加强对统计调查数据信息发布的审查和协调,处理好统计调查数据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完善统计数据信息发布的内容和方式,确保政府统计数据信息的准确一致。
  (五)创新公开形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总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新的调查及普查事项,随时公开。在对外政务公开上,一是构建以总队和省统计局网站为主干,对接青海新闻网等主要媒体,连通国家统计局、各州地市、县调查队网站的电子政务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相关内容。二是积极发挥《青海调查工作简报》、《青海调查研究》、《青海调查信息》和《青海调查要情》的宣传优势,借助省级各主要新闻媒体的辐射功能,全方位向社会传递统计调查信息。在对内政务公开上,主要通过系统内部网站公布、电子公文、会议通知、调查分析和信息、公示等形式,向内部人员公开相关事宜。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3年,青海调查总队主动公开调查信息2126件(次、种)。其中:一是通过青海调查总队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852件。内容涉及领导变动、规范性文件、年度工作要点和总结、统计数据和分析信息、统计公报、部门工作动态、行业动态、咨询与回复等相关内容;二是全年与省统计局联合召开统计新闻发布会3次,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和全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情况,解读经济形势,宣传和解释统计调查数据;并通过《青海日报》等主要新闻媒体,公布2013年全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三是全年共编发《青海调查工作简报》633期,《青海调查研究》442期,《青海调查信息》772期,《青海调查要情》70期,《各月信息要点》12期,《经济主要指标月度资料》17期。其中,省级领导先后在总队编发的调研报告、专报和信息上3次做出重要批示;报送国家统计局《每日调查》(“两办”信息)109条,采用8条,1篇被“中办”综合采用;向中国信息报社报送“两会特刊”宣传专稿4篇;报送省委办公厅信息154条,采用154条;报送省政府办公厅信息154条,采用113条。并将非秘密的统计资料,以新闻稿件形式及时送青海日报、青海人民广播电台、青海电视台、各中央新闻单位驻青记者站等媒体向社会各界进行公布和宣传。四是邀请主流媒体新闻记者对总队领导、各有关业务处负责人进行专访,年内安排各类采访活动10余次。五是出版统计刊物。与省统计局合编完成《2013年青海统计年鉴》、《2013年青海统计摘要》、《2013年青海统计手册》、《数据青海2013》、《青海主要指标位次2001—2013》、《领导干部数据要情2013》等各种书籍资料的编辑出版工作,共编辑出版统计出版物3000册。六是在前三届开放日基础上,继续举办了主题为“统计为您服务”的第四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七是全年累计接待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科研院所、社会公众咨询人员30余人次,提供了大量的统计调查数据,完成了全省调查队系统对外的数据查询工作,发挥了统计调查资料为领导决策服务,为经济生活服务的功能。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由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内容较完善,公开形式多样,公开渠道畅通,总队未接收到政府信息依公开申请表,也没有公众到受理点进行现场申请公开。
  四、统计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一直以来,总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不收取任何费用。2013年,尚未收到公民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因此,尚无收费及减免费用的情况。
  五、统计调查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3年,总队没有因统计调查信息公开对我单位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事项。
  六、统计调查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总队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查阅、复印时未收取任何费用。
  七、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2013年,青海调查总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人员和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政务公开工作进展不平衡,政务公开范围、层次及涵盖面较窄,特别是信息内容实用性、公开形式便捷性以及政民互动畅通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缺乏专职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部门和人员,职责不明晰,缺乏相应的配套措施,部门配合协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主动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工作整体水平同社会公众的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
  (二)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信息公开法制意识,做好信息公开宣传培训,提升信息公开认知水平,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依法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创造和谐有序的公开氛围。二是提高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完善部门信息协同应对,充实信息咨询服务力量,规范信息公开审查程序,保障信息公开准确统一,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的统计需求。三是针对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大统计调查信息公开力度,做好统计调查指标科学解读,使社会公众充分了解统计调查工作。

主办: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青海省人民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 青海省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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