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492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 ,特向社会公布 2015年青海省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要点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会提案结果公开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七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15年 1月 1日起至 2015年 12月 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青海省国税局门户网站( http://www.qh-n-tax.gov.cn)下载。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青海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文化街 11号,邮编: 810000,电话: 0971-8224259,传真: 0971-8227515)。
一、概述
2015 年,青海省国家税务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精神,始终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贯穿税收工作全过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体系,拓展载体建设,加强信息发布,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确保了全省国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的进行。
(一)全面贯彻上级部署,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国务院办公厅、总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 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文件下发后,青海省国税局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将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措施、税收行政权力清单、税收个案批复、税收征管和服务规范、税收收入统计数据、纳税信用信息和重大税收违法信息、财政资金使用、重大项目、政府采购、税收信息化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作为公开重点方向; 把税收规范性文件、办税流程、优化服务措施、涉税咨询途径等与纳税人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税收动态、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标准,“营改增”、“三证合一”、车购税新政相关改革政策等社会关心的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尽量使公开内容与纳税人需求趋于一致、与社会需求趋于一致。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社会各界、和谐征纳关系、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遵从度、打造阳光国税的重要工作来抓 ,纳入全局工作统一研究、统一布置、统一检查、统一考核。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能够积极做好讨论、分析、研究工作。同时,在财力、物力方面对优先保障。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流程规范。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场所的管理和服务,明确工作标准,做好现场解疑释惑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力度,不断提升工作人员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健全完善相关机制,加强公开信息审查、跟踪力度。 结合实际和工作需求,及时修订和完善政府信息工作相关制度,通过规范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程序和时限等。 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在《条例》规定基础上,进一步充实相关内容,并采用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予以展现。 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严格遵循“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的原则,确保公开事项不涉密。
(四)不断丰富公开载体,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深入组织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整合税收宣传资源、扩大税法宣传范围,同时结合民族地区国税宣传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具有民族、地域、时代特点的税收宣传活动。进一步丰富公开栏目,增加公开内容,紧扣纳税人信息需要,及时发布最新政策法规和工作动态。积极开展“在线访谈”、“涉税咨询”等活动,增进税企交流沟通,促进和谐征纳关系建设。积极推进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利用大厅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两权”公开专栏、咨询窗口等平台,以最直接的方式,方便、快捷、有效地宣传税收法规政策、公开办税程序,充分发挥了办税服务厅在国税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主阵地作用。升级 12366服务热线平台,通过 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和短信平台,对纳税人进行实时税收咨询服务。丰富青海国税微信、微博公开内容,搭建良好沟通平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要点信息公开情况
2015 年,全省国税系统按照《条例》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各个平台效能,积极公开各类信息。
(一)各类涉税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凡是属于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均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切实做好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关切事项回应工作,建立健全涉税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正面引导舆情。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制度, 2015年全省国税系统通过门户网站、报刊媒介、办税服务厅、税法辅导、户外 LED屏、微信、微博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各类信息数万条,全文电子化率达 100%。
(二)相关要点信息公开情况。 在青海电视台、《青海日报》等媒体持续刊发各类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措施,在《青海国税报》开设“税收实务”版块,连续刊发各类税收政策、法规、制度 160余条。不断充实和完善门户网站“税收法规库”“税收业务点击”模块内容。积极开展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工作,在第一批向社会公布了 3类 8项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和权力流程图的基础上,及时做好其他税务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及流程图的编制、公开工作。 推行税收“黑名单”制度,加强重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通过省内各大媒体、门户网站 公开曝光了 10 余 起典型案件。 积极利用 12366服务热线、门户网站、“一报一刊”、全省 70个办税服务厅等多途径、全方位向纳税人宣传涉税知识、税收征管和服务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等。 2015年, 12366纳税热线共受理话务 5.5万条,发送短信 300万条,回复纳税人短信咨询的涉税问题 521条,在线交流解答纳税人咨询 748条。及时更换人事信息,省局门户网站公布各类人事信息 31条。
(三)公共管理服务信息公开情况。 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逐步建立健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结果全过程公开制度,通过门户网站公布《青海省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定点印制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等 16条政府采购信息。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深化项目审批、核准、监管、招标等信息公开工作。推动信用信息公开,依法公开在税收执法管理中掌握的信用信息,深入开展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对评选出的 A级纳税人信息在《青海日报》、《青海国税报》等媒体进行了公布。优化办税培训辅导, 2015年,全省国税系统积极发挥纳税人学堂作用,免费举办纳税人培训班(网上培训、现场培训) 135期,培训 6000余人次。以纳税人权利义务、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结构性减税政策、纳税服务规范等为重点, 2015年,共印制发放办税指南、热点问题解答、政策解读等税法宣传资料 4万份。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条例》规定,全省各级国税部门遵循依法、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结合国税工作实际,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2015年,全省国税系统未接到公开相关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 年,全省国税系统在印制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宣传资料、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维护上,以及在《青海国税报》、《税务学习》、《税收政策法规汇编》上公开政府信息,并免费赠送等方面继续加大投入力度。 2015年,青海省国家税务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 年,青海省国税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全年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失误的行政复举报、议案和行政诉讼案。
六、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会提案结果公开情况
2015 年,我局未涉及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会提 案。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 年,青海省国税局在落实《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尚需逐步扩大,对 全省国税 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培训有待 加强 强化。今后工作中,我局将针对以上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整改。
2016 年,青海省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要求为:以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为契机,全面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深度广度,创新公开载体和平台,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积极推进全省国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入开展。我局将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抓宣传,营造阳光透明信息公开良好氛围。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以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广大干部职工、社会各界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得到理解与支持。同时加大督办力度,督促相关部门遵照信息目录,做好分类公开的各项工作,及时公布信息,丰富公开内容,确保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坚持事前把关与全程监督相结合,增强政务公开的真实性和时效性,确保政令畅通。将公开过程置于干部和纳税人的监督之下,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体系。
二是抓创新,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扩大政务开放参与。探索信息公开的新路子,利用好各种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和途径,充分发挥网络、报刊媒体作用,积极完善新闻发布会、网络发言人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纳税人及社会各界及时了解国税机关政府信息,有针对性开展工作,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及时将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予以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三是抓培训,提升信息公开水平和能力。继续在转变干部职工思想认识上下功夫,从加强教育、强化监督、建立制度、完善机制等方面入手,加大培训和队伍建设力度,增强公开意识,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行为。通过组织机关和基层相关工作人员集中学习、培训,提高系统上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自觉性。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发布、审核和考核通报工作,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和广泛性。
附件1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青海省国家税务局
统计指标单位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条890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条23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件11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条12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条48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条12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条48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条23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次0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次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次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次4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次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篇11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次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次11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统计指标单位统计数
(一)收到申请数件0
1.当面申请数件0
2.传真申请数件0
3.网络申请数件0
4.信函申请数件0
(二)申请办结数件0
1.按时办结数件0
2.延期办结数件0
(三)申请答复数 件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件0
2.同意公开答复数件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件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件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件0
涉及商业秘密件0
涉及个人隐私件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件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件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件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件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件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件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件0
四、行政复议数量件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件0
(二)被依法纠错数件0
(三)其他情形数件0
五、行政诉讼数量件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件0
(二)被依法纠错数件0
(三)其他情形数件0
统计指标单位统计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件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万元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个1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个48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人6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人0
2.兼职人员数人6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万元13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次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次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人次60
主办: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青海省人民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 青海省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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